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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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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審計取證

審計取證是指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圍繞審計目標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它是整個審計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一環(huán),是形成審計結論的基礎,是審計認定事實,做出定性和處理處罰的依據。

從某種意義上說,審計工作就是圍繞審計取證來開展的,通過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審計證據,從而得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沒有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作為支持,審計披露的事實和做出的審計結論就會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就會釀成審計風險。特別是在當前審計公告制度逐步推行的情況下,審計風險更加放大。因此,加強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依法取證工作,提高審計取證的風險意識,是提升審計質量,應對審計風險的必然要求。制度逐步推行的情況下,審計風險更加放大。因此,加強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的依法取證工作,提高審計取證的風險意識,是提升審計質量,應對審計風險的必然要求。

2.審計證據缺陷的形式[1]

(一)審計證據關聯度不高

審計證據的相關性要求審計證據要與審計目標相關,審計證據之間也要具有相關性。與審計事項或審計目標相關程度越高,其證明力越強,相反,則證明力弱,甚至不能作為審計證據。由于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審計人員通過審計調查雖然可以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但對一些隱含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還是難以全面、準確地把握,往往導致審計人員收集的審計證據與審計事項或審計目標的關聯度不高,一些關鍵、核心證據未能取到,難以有力支持審計結論。

(二)審計證據不充分

審計證據的充分性要求審計人員形成的審計意見要有足夠的審計證據來支持。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往往忽視了對被審計單位環(huán)境證據和一些特殊審計事項的取證,使審計評價和審計結論失去了依據。如審計報告中大都會對被審計單位管理及其內部控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或者提出加強管理完善內部控制的審計建議,但審計人員往往沒有對以上環(huán)境證據進行取證。此外當前對審計證據只有定性要求而無定量要求,審計人員需要通過經驗判斷證據取舍。在審計經驗難以判斷或沒有更好辦法規(guī)避審計風險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往往追求證據數量,忽視了證據的質量,使證據代表性不夠,難以充分支持審計結論。

(三)審計證據形式要件不完善

審計證據合法性要求證據取得的程序要合法,即證據的形成過程、收集方式和手段等要符合法定程序,同時證據的形式也要合法,即證據的形式要件要滿足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在程序合法性方面,相對較容易做到,但在形式合法性方面,實際執(zhí)行中卻存在很多缺陷。以前《審計機關審計證據準則》對審計證據形式要件的表述不是很詳細,近年的《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里做了補充規(guī)定,使審計證據的形式要件更加明確。如:實物證據,常用的審計方法是實物盤點,要注明實物的所有權人、數量、存放地點、盤點人員,并由雙方在場人員簽字確認;視聽資料或電子證據,主要是與審計相關的會議錄像、講話錄音、文本資料、運算數據、圖形表格等,要注明制作方法、時間、制作人和電子數據運行環(huán)境、存放地點、存放方式等情況,聲音資料應附該內容的文字記錄;鑒定結論和勘驗筆錄,是審計人員就實物資產價值的評估、工程造價、文字資料的真?zhèn)蔚葐栴}委托專業(yè)人員進行的分析判斷,應載明鑒定或勘驗的事項、向鑒定或勘驗部門提交的相關材料、鑒定人或者勘驗人資格等。實際執(zhí)行中,審計人員或未對實物證據注明相關情況;或未對照片等視聽資料注明制作方法、時間和制作人;或未對相關統(tǒng)計分析表格進行說明,使別人難以理解數據間的關系及分析結論;或對調查記錄缺乏被調查人簽字等,使審計證據的形式要件不完備,這將直接導致審計證據失去法律上的有效性。

(四)信息化影響審計證據客觀性

審計證據客觀性是指證據反映被審計事項原貌的特征。需要審計人員主觀判斷越少的證據,越能客觀地反映被審計事項,其證明力越強。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特別是網絡技術會計領域的應用和發(fā)展,傳統(tǒng)的手工會計核算手段正逐步被以計算機及網絡枝術的應用為特點的會計電算化核算取代。電子證據存在的易修改、不留痕的特性,無疑會加大審計取證的難度,影響審計證據的客觀性,增大審計風險。

3.審計取證方法與方法論[2]

審計工作是在一定審計理論指導下方法與實踐的結合,而審計取證方法是審計工作的關鍵。從審計工作的整體來看,審計過程最重要的是取證過程,它是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根據既定的審計計劃和審計目標,運用一定的程序和手段搜集、篩選、整理和綜合、分析審計證據,從而得出審計結論的工作過程。因此,審計取證是整個審計過程的中心環(huán)節(jié)。

哲學的方法論是我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一般、最根本的方法,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將世界上各種事物看成是普遍聯系和不斷變化、永恒發(fā)展的。堅持聯系和發(fā)展的觀點,注重在實際工作中運用聯系和發(fā)展的眼光看待認識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方法,解決實際問題,對于審計來說至關重要。

審計服務的對象不同,其要求和特點也不同,因此就需要確定不同的審計目標,運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同時,審計的環(huán)境千差萬別,各種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因素都在不斷發(fā)展變化,因此社會對審計的具體需要不斷向更高層次發(fā)展,審計從監(jiān)督受托財務責任,發(fā)展到剖析企業(yè)深層次問題的經營管理審計。其審計取證方法和技術手段必須不斷地自我更新、自我完善,不然審計將名存實亡。因此,審計要存在,要更好的發(fā)揮作用,要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權威性,就必須在技術方法上不斷地調整以適應環(huán)境的變化。當前在被審單位規(guī)模不斷擴大,業(yè)務量不斷增力口的情況下,就要實行制度基礎審計的審計模式,采用內部控制制度評審的方法。如果仍然沿用傳統(tǒng)的賬戶基礎審計方法,就必然導致審計時限的延長和審計成本的上升,降低工作效率。隨著審計環(huán)境的日益復雜化,審計風險越來越大,因此審計從發(fā)展的觀點來看,還必須引入風險防范的技術方法,以使取證工作更加科學合理,增加審計結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從而有效避免風險。

4.審計取證中觀察方法運用的技巧[3]

觀察是審計取證過程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是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yè)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執(zhí)行情況等進行實地察看。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常見有的審計人員運用觀察取證得心應手,且在極短的時間內獲取了大量的親歷第一手資料和審計證據,而有的則不盡人意,其原因主要是未真正掌握審計中觀察的技法所致?,F結合自己的實踐,歸納出審計中的觀察“四法”,供大家參考。

一是“障眼”觀察法。即審計人員在觀察前,不打招呼、不告知被審單位有關人員意圖,按照掌握的線索和發(fā)現的疑點,找個“空隙”,采取“隨便走走,轉轉”形式,尋找觀察目標,并及時編制觀察記錄,注明觀察的事項、內容和結果等,以獲取有力的證據。通?!罢涎邸狈ㄊ窃诒粚徲媶挝徊环e極配合或審計機關配合紀委查處案件時使用。此法外在表現為觀看無“目的”和漫不經心,但在實際運用時往往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和審計進展的突破。

二是“定序”觀察法。即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觀察?;蛴缮系较拢蛴勺蟮接?,或由近及遠,或由東到西,或由點到面,或由外及里…… “定序”觀察易把握,是我們審計人員最常運用觀察取證的方法之一。觀察時,應細致認真,如清點固定資產時,應看清楚型號、數量、運行狀況,是否與報送的盤點帳冊相符。

三是“尋根”觀察法。即對被觀察對象,從頭至尾,尋根追底,把它看全問清,找到它的‘底’,以獲取有效的證據。此法在實際運用中,往往與詢問取證方法有機結合起來,審計人員可以一邊觀察,一邊詢問一同到現場的被審計單位分管人員或具體承辦人員,弄清相關事項的過去、現在、變化的前因后果。采用“尋根觀察”,有時需要反復多次,才能“尋”出需要取證的“根”。

四是“比較”觀察法。即將現場觀察到的實際狀況、清點的數據,與觀察前查閱的相關資料、報表數據,進行對比或“聯想”,對觀察事項作縱向和橫向比較,以收集有力的證據。運用“比較”觀察法,往往是與分析性復核有機結合起來,除重視現場觀察外,還應把功夫下在觀察前的準備工作上。要求在觀察前,應熟悉被審計單位提供的相關數據和資料,了解被觀察對象的過去歷史,掌握同行業(yè)的參照平均指數,使其成為觀察取證時,提供依據和分析判斷的參照物,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觀察時,心中有數。

審計觀察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是一種藝術,要想掌握她,除掌握一些技法外,重要的在于實踐中摸索總結,在具體運用中不妨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要確立觀察目標。觀察前要事先設計制訂完整的觀察計劃(除特殊情況外),確立明確具體的觀察目標,按計劃進行觀察。觀察中勤作審計觀察筆記,觀察后須對審計記錄進行整理,以便獲得充分有效的證據。

第二,要“用心”去觀察。觀察是有意識、有目的地知覺自然或社會現象的過程。必須“五官開放”,充分運用視覺、聽覺、味覺和軀體覺,特別是要進行聯想、思索,要將“觀察”與“思索”結合起來,才能充分體現觀察在審計取證中的魅力。

第三,要盡可能與其它取證方法結合起來運用。雖然觀察在收集審計證據中可以單獨采用,但在實際工作中,為保證審計證據“四性”(即:充分性、合法性、相關性、客觀性),往往會根據不同取證事項的需要,與檢查、監(jiān)盤、查詢、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有機結合起來,使收集審計證據過程更具科學性,效果更好。

第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借助現代物理的某些儀器和手段進行觀察取證,使取證的說服力和證明力更強,以適應日新月異快速發(fā)展的審計需要。

5.審計取證的審閱方法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對書面資料的檢查通常是通過審閱和復核進行的,這里主要講一下審閱。審閱是指審計人員審查和翻閱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以及計劃、決策方案、合同、會議記錄等書面資料,借以查明書面資料及其反映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規(guī)性,從中發(fā)現錯弊或疑點,并收集審計證據的方法。它廣泛用于財政財務收支的合規(guī)性審計和財務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審計。

一、對原始憑證的審閱

主要是審閱原始憑證的格式和內容

審閱原始憑證的格式,主要是審閱原始憑證的各要素(抬頭,日期、填制單位、品名、規(guī)格、數量、單價、金額等)是否齊全、真實、規(guī)范。重點關注:原始憑證的編號是否連續(xù);是否加蓋填制單位的公章或注明其名稱、地址;是否有經手人和業(yè)務負責人的簽字;摘要欄的字跡是否清楚,計算是否正確,有無刮擦、涂改或偽造的痕跡;發(fā)票性質是否符合要求,有無以資金往來發(fā)票替代結算票據;使用過期或作廢票據等。

審閱原始憑證的內容,主要是以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制度等作為審計標準,審閱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yè)務是否真實合法合規(guī)。重點關注:經濟業(yè)務是否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規(guī)定;入賬時是否經過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會計制度、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

二、對記賬憑證的審閱

對記賬憑證的審閱與審閱原始憑證的要求基本相同,主要是審閱記賬憑證的格式和內容。

審閱記賬憑證的格式主要是審閱記賬憑證的各要素(抬頭、日期、填制人員、摘要、借貸方向、金額、記賬憑證編號等)是否齊全、真實、規(guī)范。重點關注:記賬憑證的制單人員與復核人員是否簽名,有無無人負責的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編號是否連續(xù),斷號記賬憑證的去向。

審閱記賬憑證的內容主要是:審閱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合法的、具有足夠證明力的原始憑證;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與記錄數量、摘要內容是否一致,有無以自制原始憑證替代外來原始憑證、以復印件替代原始憑證的情況;記賬憑證的記載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所記賬戶和會計分錄是否正確,有無錯用賬戶或記錯方向,或利用會計處理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

三、對會計賬簿的審閱

對會計賬簿的審閱主要包括對會計賬簿格式的審閱和對會計賬簿內容的審閱兩個方面。

對會計賬簿格式的審閱主要是:審閱會計賬簿反映的各項記錄登記是否規(guī)范和完備。業(yè)務摘要、對應科目是否齊全;是否按照規(guī)定的方法更正記賬錯誤,有無刮擦、涂改等痕跡;會計賬簿的啟用手續(xù)、使用記錄和交接記錄是否完整合規(guī)。

對會計賬簿內容的審閱主要是:審閱會計賬簿記錄反映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賬戶對應關系是否與記賬憑證(科目匯總表)一致,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明細記錄的內容是否與記賬憑證一致,有無錯誤舞弊。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日記賬、明細分類賬和會計臺賬、會計備查簿等會計賬簿的記錄較為詳細,通過審閱能夠且易于發(fā)現問題,特別是檢查現金收支,結算業(yè)務、債權債務和各種費用支出明細賬時,更適宜采用審閱檢查。而總分類賬等會計賬簿由于記錄不詳細,用審閱檢查的意義不大。

四、對會計報表的審閱

對會計報表的審閱主要包括對會計報表格式的審閱和對會計報表內容的審閱兩個方面。

對會計報表格式的審閱主要是:審閱會計報表是否按照會計制度和其他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編制;編制手續(xù)是否完備,有無編制人員和審核人員的簽章。

對會計報表內容的審閱主要是:審閱報表項目是否完整;各相關項目的對應和勾稽關系是否正確,相關數據是否一致,有無異常變化情況;會計報表是否平衡;報表說明或附注是否對應予揭示的重大問題做了充分披露。

對會計報表的審閱是審計實施階段一項非常重要而又復雜的工作。在會計報表審閱過程中,會計人員應履行必要的審閱程序,保持應有的職業(yè)謹慎,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以發(fā)現可能存在的導致會計報表發(fā)生重大錯報的情況。

一般情況下,對會計報表的審閱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環(huán)節(jié):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行業(yè)的情況;審閱被審計單位采用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行業(yè)慣例;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會計系統(tǒng),特別是確認、計量、和報告等環(huán)節(jié)的程序和具體執(zhí)行;審閱、查詢會計報表中所有重要的認定。分析、發(fā)現異常報表項目、異常報表對應關系;審閱會計報表是否遵循了所指明的編制依據或基礎;獲取并審閱被審計單位的承諾,被審計單位重大的、可能對會計報表編制產生影響的會議、決定的紀要;就會計報表審閱檢查中發(fā)現的疑問查詢被審計單位的有關單位和人員。

審計人員審閱會計報表應保持的必要的職業(yè)謹慎主要是指:審計人員如果認為會計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應繼續(xù)實施支持該結論的必要的審計程序;審計人員應當關注可能引起本期會計報表調整、披露的期后事項。

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審閱的會計報表在很多情況下是較為復雜的合并會計報表。較之對一般會計報表的審閱,審計人員對合并會計報表的審閱要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在審閱合并會計報表各成員單位的個別會計報表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合并報表的底稿、抵消分錄和其他合并資料進行審閱和分析;2.對被審計單位合并范圍的披露情況進行審閱。3.對合并會計報表各成員單位的會計報表決算日、會計期間的一致性進行審閱;4.對合并會計報表各成員單位采用的會計制度、會計政策的一致性進行審閱;5.對合并會計報表各成員單位的長期投資及收益確認進行審閱;6.對合并會計報表各成員單位的收入、支出等關聯交易進行審閱;7.對合并會計報表中的外幣折算業(yè)務的方法和結果進行審閱;8.對合并會計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收益進行審閱。

五、對其他書面資料的審閱

對其他書面資料的審閱主要是通過審閱被審計單位的計劃、預算資料、合同資料、業(yè)務規(guī)范、規(guī)章制度和其他有關資料,來進一步地收集審計證據,同時驗算和確認相關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對其他書面資料的審閱重點是關注其采源是否可靠、數據計算是否正確、業(yè)務內容是否合法等。實際工作中,對其他書而資料的審閱與對會計資料的審閱應相輔相成進行。

6.審計取證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4]

隨著對審計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審計取證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證審計證據質量,提高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充分性、相關性與合法性更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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