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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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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項目采購

項目采購是指從項目組織外部獲得貨物和服務(合稱產品)的過程。它包含的買賣雙方各有自己的目的,并在既定的市場中相互作用。賣方在這里稱為承包商、承約商、常常又叫做供應商。承包商/賣方一般都把他們所承擔的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工作當成一個項目來管理。

2.項目采購管理

項目采購管理是指在整個項目過程中從外部尋求和采購各種項目所需資源的管理過程。也有人翻譯為“項目獲得管理”。項目采購管理由下列項目管理過程組成:采購規(guī)劃、發(fā)包規(guī)劃、詢價、賣方選擇、合同管理以及合同收尾。

  • 1、采購計劃(procurement planning)--決定采購什么,何時采購
  • 2、詢價計劃(solicitation planning)--以文件記錄所需的產品以及確認潛在的渠道。
  • 3、詢價(solicitation)--取得報價單(quotations)、標書(bids)、要約(offers)或訂約提議(proposals)。
  • 4、渠道選擇(source selection)--從潛在的賣主中作出選擇。
  • 5、合同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管理與賣主的關系。
  • 6、合同收尾(contract close-out)--合同的執(zhí)行和清算,包括賒銷的清償。

這些過程之間以及與其他領域的過程之間相互作用。如果項目需要,每一過程可以由個人、多人或團體來完成。雖然在這里列舉的過程是分立的階段并具有明確定義的分界面,事實上他們是互相交織、互相作用的。

3.項目采購計劃

項目采購計劃項目采購管理中第一位的和最重要的工作。一般來說,制定項目采購計劃所需的信息有:項目的范圍信息、項目產出物的信息、項目資源需求信息、市場條件、其他的項目管理計劃、約束條件與假設前提。

4.項目采購方式

公開競爭性招標:又分國際競爭性招標,國內競爭性招標。公開刊登招標公告,吸引所有感興趣的承包商參加投標,并按規(guī)定程序從中選定中標者。

有限競爭性招標:又稱邀請招標或選擇招標。根據(jù)自我了解或權威咨詢機構提供的信息,選擇一些合格的承包商(3家以上)發(fā)出邀請。

詢價采購:即比價方式,“貨比三家”,根據(jù)3家以上供應商報價決定,無需正式招標文件。適于能夠直接取得的現(xiàn)貨采購,或價值較小、屬于標準規(guī)格的產品采購。

直接采購:不競爭,直接簽定合同,適于競爭招標優(yōu)勢不存在,不便或不需進行招標,如產品具有專賣性質,只能從一家獲得。

5.項目采購分類

工程采購:指業(yè)主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選擇一家或數(shù)家合格的承包商來完成工程項目的全過程。

貨物采購:指業(yè)主或購貨方通過招標的形式選擇合格的供貨商,購買項目建設需要的投入物。

咨詢服務采購:是指付出智力勞動獲取回報的過程,是一種有償服務。

6.項目采購的原則

一般來說,項目采購過程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成本效益原則。采購時應注意節(jié)約和效率,爭取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

(2)質量原則。采購的產品應質量良好,符合項目的要求。

(3)時間原則。采購的產品應及時到達,采購時間應與整個項目實施進度相適應。

(4)公平原則。即應給予符合條件的承包商均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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