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

邀請招標

百科 > 招標類型 > 邀請招標

1.什么是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稱有限競爭性招標(Restricted Tendering)或選擇性招標(Selective Tendering)、空間招標、限制性招標,邀請招標作為法定的采購方式之一,是公開招標方式的一種衍生形式,是指采購單位不發(fā)布采購信息,根據(jù)招標內容確定一批供應商,作為邀請投標對象,并將招標公告直接送往這批供應商,而其他供應商無從知道招標信息的一種招標方式。因此,是一種不公開的招標方式。

邀請招標具有不使用公開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請的單位才是合格投標人、投標人數(shù)量有限等特征,同時具有招標費用少、周期短、招標評標工作量小、滿足采購人及時性等優(yōu)點。因此,在實踐中,不少地方經常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

但由于這種方式過度地限制了供應商數(shù)量,價格的自由競爭不能得到充分體現(xiàn),將一些條件優(yōu)越的供應商排斥在外。筆者認為,這種方式被普遍采用主要存在有以下動機:過多地強調采購人及時性、特殊性要求,規(guī)避公開招標;采購人從部門利益出發(fā),搞“暗箱操作”;委托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謀取私利,內定供應商,另邀請幾家供應商作陪襯;實施地方保護主義,限制外地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即由招標單位選擇一定數(shù)目的企業(yè),向其發(fā)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招標競爭。一般都選擇3-10個之間參加者較為適宜,當然要視具體的招標項目的規(guī)模大小而定。由于被邀請參加的投標競爭者有限,不僅可以節(jié)約招標費用,而且提高了每個投標者的中標機會。然而,由于邀請招標限制了充分的競爭,因此招標投標法規(guī)一般都規(guī)定,招標人應盡量采用公開招標

這種招標方式與公開招標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允許招標人向有限數(shù)目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供應商或承包)發(fā)出投標邀請書,而不必發(fā)布招標公告。因此,邀請招標可以節(jié)約招標投標費用提高效率。

按照國內外的通常做法,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前提條件,是對市場供給情況比較了解,對供應商或承包情況比較了解。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一是招標項目的技術新而且復雜或專業(yè)性很強,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或承包商中選擇;二是招標項目本身的價值低,招標人只能通過限制投標人數(shù)來達到節(jié)約和提高效率的目的。因此,邀請招標是允許采用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其較大的適用性。

2.邀請招標的特點

1.發(fā)布信息的方式為投標邀請書;

2.采購人在一定范圍內邀請供應商參加投標;

3.競爭范圍有限,采購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應商發(fā)出邀請標書即可;

4.招標時間大大縮短,招標費用也相對低一些;

5.公開程度遜色于公開招標。

3.邀請招標的適用情形

1.只有采購項目比較特殊,如保密項目和急需或者因高度專業(yè)性等因素使提供產品的潛在供應商數(shù)量較少,公開招標與不公開招標都不影響提供產品的供應商數(shù)量的;

2.若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所需時間和費用與擬采購的項目總金額不成比例,即采購一些價值較低的采購項目,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比例過大的情況,采購人只能通過邀請招標方式來達到經濟和效益的目的。

4.邀請招標失敗原因及對策

5.邀請招標的問題及對策

評論  |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