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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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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單的內涵

提單簡稱B/L,在對外貿(mào)易中,運輸部門承運貨物時簽發(fā)給發(fā)貨人的一種憑證。

1、提單必須由承運人船長或他們的代理簽發(fā),并應明確表明簽發(fā)人身份。

2、提單是證明海上運輸合同成立和證明承運人已接管貨物或已將貨物裝船,并保證至目的地交付貨物的單證。

3、提單也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承運人據(jù)以交付貨物。提單持有人可據(jù)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

4、提單內容由正面事實記載和提單背面條款兩部分組成。各船公司所制定的提單,其主要內容大致相同。

2.提單的內容與填制

1、提單編號(B/L No):一般列在提單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聯(lián)系和查核。發(fā)貨人向收貨人發(fā)送裝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時,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單編號。

2、托運人(Shipper):填寫托運人的名稱、地址,必要時也可填寫代碼。托運人一般為信用證中的受益人(出口商)。

3、收貨人(Consignee):填寫收貨人的名稱、地址,必要時可填寫電話、傳真或代碼。如要求記名提單,此欄可填上具體的收貨人的名稱;如屬指示提單,則填為“To order”或“To order of ×××”。

4、通知方(Notify party):這是船公司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發(fā)送到貨通知的收件人,有時即為進口商。在信用證項下的提單,如信用證上對提單通知方有具體規(guī)定,則必須嚴格按照信用證要求填寫。如果是記名提單或收貨人指示提單,且收貨人又有詳細地址的,則此欄可以不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單或托運人指示提單,則此欄必須填寫通知方的名稱與詳細地址,否則船方就無法與收貨人聯(lián)系,收貨人也不能及時報關提貨。通知方一般為預定的收貨人或收貨人的代理人。

5、船名(Name of Vessel):填寫裝運貨物的船名及航次。若是已裝船提單,必須填寫船名;如是待運提單,待貨物實際裝船完畢后記載船名。

6、接貨地(Place of Receipt):此欄在多式聯(lián)運方式下填寫,表明承運人接收到貨物的地點,其運輸條款可以是:門—門、門—場、門—站。

7、裝貨港(Port of Loading):此欄應填寫實際裝船港口的具體名稱。

8、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此欄應填寫實際卸下貨物的港口具體名稱。如屬轉船,第一程提單上的卸貨港填轉船港,收貨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單上的裝貨港填上述的轉船港,卸貨港填最后的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簽發(fā)聯(lián)運提單(Through B/L),則卸貨港即可填寫最后目的港,并在提單上列明第一和第二船名。如經(jīng)某港轉運,要顯示“via ××”字樣。填寫此欄要注意同名港口問題,如屬選擇港提單,要在此欄中注明。

9、交貨地(Place of Delivery):此欄在多式聯(lián)運方式下填寫,表明承運人交付貨物的地點,其運輸條款可以是:門—門、場—門、站—門。

10、貨名(Des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證項下,貨名必須與信用證上規(guī)定的貨名一致。

11、件數(shù)和包裝種類(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此欄按箱子的實際包裝情況填寫。在集裝箱整箱貨運輸下,此欄通常填寫集裝箱的數(shù)量、型號(如:1×20FT DC);如果是在拼箱貨運輸下,此欄應填寫貨物件數(shù)(如:10 Cases machinery)。

12、嘜頭(Shipping Marks):信用證上有規(guī)定的,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否則可按發(fā)票上的嘜頭填寫。

13、毛重、尺碼(Gross Weight;Measurement):信用證上有規(guī)定的,必須按規(guī)定填寫;否則一般以公斤為單位列出貨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貨物的體積。

14、運費與費用(Freight and Charges):一般為預付(Freight Prepaid)或到付(Freight Collect)。如CIF或CFR出口,一般均填上“運費預付”字樣,千萬不可漏填,否則收貨人會因為運費未清問題而晚提貨或提不到貨。如系FOB出口,則運費可制作“運費到付”字樣,除非收貨人委托發(fā)貨人墊付運費。

15、溫度指示(Temperature Control Instructions):此欄填寫冷藏箱運輸時所要求的溫度,應盡量避免標明具體溫度。

16、提單的簽發(fā)地點、日期和份數(shù)(Place and date of issue, number of original B(s)/L):提單簽發(fā)的地點原則上是裝貨地點,一般是在裝貨港或貨物集中地簽發(fā)。提單的簽發(fā)日期應該是提單上所列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也應該與收貨單上大副所簽發(fā)的日期是一致的。如果是在跟單信用證項下結匯時,提單上所簽發(fā)的日期必須與信用證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裝船期一致或先于裝船期。如果賣方估計貨物無法在信用證規(guī)定的期限內裝船,應盡早通知買方,要求修改信用證,而不應該利用“倒簽提單”、“預借提單”等欺詐行為取得貨款。提單份數(shù)一般按信用證要求出具,如“Full Set of”,一般理解為正本提單一式三份,每份都有同等效力,收貨人憑其中一份提取貨物后,其他各份自動失效。副本提單的份數(shù)可視托運人的需要而定。

17、承運人或船長,或由其授權的人簽字或蓋章

提單必須由承運人或船長,或由其授權的人簽發(fā),并且明確表明簽發(fā)人的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io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等。提單必須經(jīng)過簽署手續(xù)后才能生效。

全式提單有正面的印刷條款和背面的印刷條款。在提單的正面通常會有確認條款、不知條款、承諾條款、簽署條款。提單的背面印刷條款主要有首要條款、定義條款、承運人責任條款、承運人責任限制條款、承運人賠償責任限制條款、特定貨物條款等。

3.提單的功能

提單的功能提單具有以下三項主要功能:

1、提單是證明承運人已接管貨物和貨物已裝船的貨物收據(jù)對于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的托運人,提單具有貨物收據(jù)的功能。不僅對于已裝船貨物,承運人負有簽發(fā)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jù)托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fā)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所以,提單一經(jīng)承運人簽發(fā),即表明承運人已將貨物裝上船舶或已確認接管。提單作為貨物收據(jù),不僅證明收到貨物的種類、數(shù)量、標志、外表狀況,而且還證明收到貨物的時間,即貨物裝船的時間。本來,簽發(fā)提單時,只要能證明已收到貨物和貨物的狀況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將貨物裝船。但是,將貨物裝船象征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于是裝船時間也就意味著賣方的交貨時間。而按時交貨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條件,因此,用提單來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2、提單是承運人保證憑以交付貨物和可以轉讓的物權憑證對于合法取得提單的持有人,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在目的港以提單相交換來提取貨物,而承運人只要出于善意,憑提單發(fā)貨,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貨主,承運人也無責任。而且,除非在提單中指明,提單可以不經(jīng)承運人的同意而轉讓給第三者,提單的轉移就意味著物權的轉移,連續(xù)背書可以連續(xù)轉讓。提單的合法受讓人或提單持有人就是提單上所記載貨物的合法持有人。提單所代表的物權可以隨提單的轉移而轉移,提單中所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也隨著提單的轉移而轉移。即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損壞或滅失,也因貨物的風險已隨提單的轉移而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只能由買方向承運人提出賠償要求。

3、提單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證明文件提單上印就的條款規(guī)定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而且提單也是法律承認的處理有關貨物運輸?shù)囊罁?jù),因而常被人們認為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但是按照嚴格的法律概念,提單并不具備經(jīng)濟合同應具有的基本條件:它不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chǎn)物,約束承托雙方的提單條款是承運人單方擬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簽發(fā)在后,早在簽發(fā)提單之前,承運人就開始接受托運人托運貨物和將貨物裝船的有關貨物運輸?shù)母黜椆ぷ?。所以,與其說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還不如說提單只是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更為合理。如果在提單簽發(fā)之前,承托雙方之間已存在運輸合同,則不論提單條款如何規(guī)定,雙方都應按原先簽訂的合同約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沒有任何約定,托運人接受提單時又未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提單就被視為合同本身。雖然由于海洋運輸的特點,決定了托運人并沒在提單上簽字,但因提單畢竟不同于一般合同,所以不論提單持有人是否在提單上簽字,提單條款對他們都具有約束力。

4.提單的簽發(fā)

1、提單的當事人、關系人

提單的當事人是承運人、托運人。在實際業(yè)務中,提單所涉及的主要關系人有收貨人、提單持有人等。其中,承運人通常是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承擔運輸任務的航運公司。托運人是與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送交所運貨物的人。收貨人是有權提貨的人,常常是買方。

2、提單的簽發(fā)人與簽署

提單必須經(jīng)過簽署手續(xù)后才能生效。有權簽發(fā)提單的人包括承運人本人、載貨船船長或經(jīng)承運人授權的代理人。代理人簽發(fā)提單時必須經(jīng)承運人特別授權,否則代理人無權代簽提單。

承運人(ABC)本人簽發(fā)提單顯示:ABC AS CARRIER。

代理人(XYZ)代簽提單顯示:XYS AS AGENT FOR ABC AS CARRIER。

載貨船長(OPQ)簽發(fā)提單顯示:CAPTION OPQ AS MASTER。

提單簽署的方法除了有傳統(tǒng)的手簽方法外,只要沒有特殊的規(guī)定,如信用證不規(guī)定必須手簽提單,則可以采用印摹、打孔、蓋章、符合或不違反提單簽發(fā)地所在國家的法律的其他機械的或電子的方法。

3、提單的份數(shù)和簽發(fā)日期

提單有正本提單和副本提單之分。通常所說的提單都是指正本提單。副本提單只用于日常業(yè)務,不具有法律效力。正本提單應標注“Original”字樣,標注“Copy”字樣的是副本提單。

當需要表示全套提單中每一份是其中第幾份時(如全套提單一式三份),有少數(shù)國家會用“Original”、“Duplicate”、“Triplicate”來分別表示第一聯(lián)、第二聯(lián)和第三聯(lián)。大部分國家使用“First Original”、“Second Original”、“Third Original”字樣,或“First Original”、“2nd Original”、“3rd Original表示第一聯(lián)、第二聯(lián)和第三聯(lián)。

提單上記載的提單的簽發(fā)日期是提單上所列貨物裝船完畢的日期。集裝箱班輪運輸中,為了給承運人簽發(fā)提單方便,實踐中大多以船舶開航之日(Sailing date)作為提單簽發(fā)日期。但是,應該注意的是:開航之日(Sailing date)并不一定是裝船完畢日期(On board date)。

5.提單的更正

1、提單的更改

由于實際貨物裝載情況與提單記載不符,或者因信用證要求的條件發(fā)生變化,或者其他原因,而由托運人提出更正提單內容的要求時,通常情況下,承運人都會同意托運人更正提單內容的合理要求,重新繕制提單。但因更改提單內容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由提出更正要求的托運人承擔。

貨運代理人應注意,提單的更正要盡可能趕在載貨船開航前辦理,以減少因此而產(chǎn)生的費用和手續(xù)。

2、提單的補發(fā)

如果提單簽發(fā)后遺失,托運人提出補發(fā)提單,承運人會根據(jù)不同情況進行處理。一般要求提供擔?;蛘?a href="/wiki/%E4%BF%9D%E8%AF%81%E9%87%91" title="保證金">保證金,而且還要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將提單聲明作廢。

6.提單的背書

提單是物權憑證,不論是何種提單,在提單轉讓、憑提單提貨或換取提貨憑證時,收貨人都應在提單的背面簽字、蓋章。

關于提單的轉讓規(guī)定是:記名提單不得轉讓;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提示提單須經(jīng)背書或空白背書才可轉讓。

通常所說的背書,是指指示提單在提單所有人需要進行轉讓時所必須完成的,在提單背面明確或不確定受讓人,并簽名的手續(xù)。根據(jù)明確受讓人與否,背書可分為記名背書(完全背書)、指示背書和不記名背書(空白背書)。

1、記名背書

記名背書,也稱完全背書,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寫明被背書人(受讓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出讓人)簽名的背書形式。經(jīng)過記名背書的指示提單將成為記名提單性質的指示提單。

2、指示背書

指示背書是指背書人(出讓人)在提單背面寫明“憑×××指示”字樣,同時由背書人簽名的背書形式。經(jīng)過指示背書的指示提單還可以繼續(xù)進行背書,但背書必須連續(xù)。

3、不記名背書

不記名背書,也稱空白背書,是指背書人(出讓人)在提單背面由自己簽名,但不記載任何被背書人(受讓人)的背書形式。經(jīng)過不記名背書的指示提單將成為不記名提單性質的指示提單。

背書人除履行簽名手續(xù)外,還可寫明受讓人,如:TO DELIVER TO XYZ、TO DELIVER TO THE ORDER OF XYZ,但前者不能繼續(xù)背書轉讓,后者還可繼續(xù)背書轉讓。

7.提單的回收

根據(jù)國際公約和各國的法律的規(guī)定,承運人在交付貨物時必須收回提單,并在提單上作“作廢”的批注。提單的回收和注銷表明承運人已經(jīng)完成運輸合同,提單項下的債權債務因而得以解除,但并不代表提單可能代表的物權終止,因為回收和注銷的提單可能是全套提單中未經(jīng)授權轉讓的其中一份。

有些國家對記名提單并無需注銷要求,簽發(fā)不可流通的提單的承運人因將貨物交給記名收貨人而解脫責任。收貨人無需出示提單,無需交換提單,就可以提取貨物。但必須注意的是:根據(jù)我國的相關法律,在我國境內,即使是記名提單,收貨人也應向承運人交換提單。

8.提單的背面條款及其依據(jù)

提單背面印定的條款規(guī)定了承運人與貨方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豁免,是雙方當事人處理爭議時的主要法律依據(jù)。

在全式(LONG TERM)正本提單的背面,列有許多條款,其中主要有:

  • 定義條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對"承運人","托運人"等關系人加以限定。前者包括與托運人定有運輸合同的船舶所有人,后者包括提貨人、收貨人、提單持有人和貨物所有人。
  • 管轄權條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當提單發(fā)生爭執(zhí)時,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審理和解決案件的權利。
  • 責任期限條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規(guī)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的期間的條款。一般海運提單規(guī)定承運人的責任期限從貨物裝上船舶起至卸離船舶為止。集裝箱提單則從承運人接受貨物至交付指定收貨人為止。
  • 包裝和標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運人對貨物提供妥善包裝和正確清晰的標志。如因標志不清或包裝不良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由貨方負責。
  • 運費和其他費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運費規(guī)定為預付的,應在裝船時一并支付,到付的應在交貨時一并支付。當船舶和貨物遭受任何滅失或損失時,運費仍應照付,否則,承運人可對貨物及單證行使留置權。
  • 自由轉船條款(TRANSHIPMENT CLAUSE)--承運人雖簽發(fā)了直達提單,但由于客觀需要仍可自由轉船,并不須經(jīng)托運人的同意。轉船費由承運人負擔,但風險由托運人承擔,而承運人的責任也僅限于其本身經(jīng)營的船舶所完成的那段運輸。
  • 錯誤申報(INACCURACY IN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SHIPPER)--承運人有權在裝運港和目的港查核托運任申報的貨物數(shù)量,重量,尺碼與內容,如發(fā)現(xiàn)與實際不符,承運人可收取運費罰
  • 承運人責任限額(LIMIT OF LIABILITY)--規(guī)定承運人對貨物滅失或損壞所造成的損失所負的賠償限額,即每一件或每計算單位貨物賠償金額最多不超過若干金額。
  •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G.A.)--規(guī)定若發(fā)生共同海損,按照什么規(guī)則理算。國際上一般采用1974年越克-安特衛(wèi)普規(guī)則理算。在我國,一些提單常規(guī)定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規(guī)則理算。
  • 美國條款(AMERICAN CLAUSE)--規(guī)定來往美國港口的貨物運輸只能適用美國1936年海上貨運(CARRIAGE OF GOOD BY SEA ACT。1936)運費按聯(lián)邦海事委員會(FMC)登記的費率本執(zhí)行,如提單條款與上述法則有抵觸時,則以美國法為準。此條款也稱"地區(qū)條款"(LOCAL CLAUSE)。
  • 艙面貨,活動物和植物(ON DECK CARGO,LIVE ANIMALS AND PLANTS)--對這三種貨物的接受,搬運,運輸,保管和卸貨規(guī)定,由托運人和托運人承擔風險,承運人對其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9.提單的種類

國際海上貨運中所使用的提單種類越來越多,通常使用的提單為全式提單(long form B/L)。由于提單的分類標準與種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 按貨物是否已裝船為標準

1. 已裝船提單(On board B/L;shipped B/L)

已裝船提單是在貨物裝船之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托運人簽發(fā)的貨物已經(jīng)裝船

的提單。該提單必須注明裝運船名和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在雜貨班輪運輸中,收貨單(大副收據(jù))換取的就是已裝船提單。

2. 收貨待運提單(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該提單簡稱待裝提單或待運提單,是指承運人雖已收到貨物但尚未裝船,應托運人

要求向其簽發(fā)的提單。在跟單信用證的支付方式下,銀行一般不接受這種提單。當貨物裝船后,承運人在待運提單上加注裝運船名和裝船日期,就可以使待運提單轉為已裝船提單。在集裝箱班輪運輸中,場站收據(jù)正本聯(lián)(大副收據(jù)聯(lián))換取的提單為待運提單。

二. 按提單收貨人一欄的記載為標準

(1)記名提單(Straight B/L)

記名提單是指在“收貨人”一欄內具體填上指定的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記名提單只

能由所指定的收貨人提取貨物。記名提單不能轉讓。

(2)不記名提單(Open B/L;Blank B/L;Bearer B/L)

不記名提單是指在“收貨人”一欄內記明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或在提單“收

貨人”一欄內不填寫任何內容的提單。不記名提單無須背書即可轉讓。也就是說,不記名提單由出讓人將提單交付給受讓人即可轉讓,誰持有提單誰就有權提貨。

3. 指示提單(Order B/L)

指示提單是指在“收貨人”一欄內只填寫“憑指示”或“憑某人指示”字樣的提單。

指示提單經(jīng)過記名背書或空白背書轉讓。指示提單除由出讓人將提單交付給受讓人外,還應背書,這樣提單才能得到轉讓。

三. 按對貨外表狀況有無批注為標準

1. 清潔提單(Clean B/L)

清潔提單是指沒有任何有關貨物殘損、包裝不良或其他有礙于結匯的批注的提單。

提單正面都印有“外表狀況明顯良好”的詞句,若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簽發(fā)提單時沒有加附任何相反批注,則表明承運人確認貨物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承運人必須在目的港將接受裝船時外表狀況良好的貨物交付給收貨人。在正常情況下,向銀行辦理結匯時都應提交清潔提單。

2. 不清潔提單(Unclean B/L;Foul B/L)

清潔提單是指加注有貨物及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濕、油漬、污損、銹蝕)

等批注的提單。承運人通過批注聲明貨物接受時的不良狀況,當在目的港交付貨物時的不良狀況是因為這些批注范圍內的,承運人可以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賠償責任。在正常情況下,銀行將拒絕用不清潔提單辦理結匯。

注意:區(qū)分清潔提單與不清潔提單關鍵不是有沒有批注,而是有沒有有關貨物或包裝不良的批注。提單中的一些批注,如運輸條款批注(例CY-CY)、不知條款(例STC)等不影響提單的清潔性。

四. 按不同的運輸方式為標準

1. 直達提單(Direct B/L)

直達提單是指由承運人簽發(fā)的,貨物從裝貨港裝船后中途不經(jīng)過轉船而直接運抵卸

貨港的提單。

2. 轉船提單(Transshipment B/L;Through B/L)

轉船提單是指在裝貨港的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而要在中途港換裝其他船舶運抵

目的港,由承運人為這種貨物運輸而簽發(fā)的提單。轉船提單實際上是?!B?lián)運方式下簽發(fā)的提單。

3. 多式聯(lián)運提單(Combined B/L;Inter-modal B/L;Multimodal transport B/L)

多式聯(lián)運提單是指貨物由海路、內河、鐵路、公路和航空等良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

共同完成全程運輸時所簽發(fā)的提單。這種提單主要用于集裝箱運輸。多式聯(lián)運提單一般由承擔海運區(qū)段運輸?shù)拇竞灠l(fā)。

五. 按照提單使用的效力為標準

(1)正本提單

正本提單是指在法律和商業(yè)上都是公認有效的提單。正本提單上有時注明有“Original”字樣,提單上有承運人、船長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并注明了簽發(fā)提單的日期。正本提單一般簽發(fā)一式兩份或一式三份,憑其中任何一份提貨后,其余各份作廢,因此一般買方或銀行要求賣方提供全部正本提單,即全套提單。

(2)副本提單

副本提單是指僅作為工作上參考之用的提單。副本提單上一般注明“Copy”或“Non negotiable”字樣,提單上沒有承運人、船長或其代理人的簽字蓋章。副本提單沒有法律效力。

六. 按提單簽發(fā)人不同為標準

1. 班輪公司所簽發(fā)的提單——班輪提單(Liner B/L;Ocean B/L)

班輪提單是指在班輪運輸中,由班輪公司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提單。在集裝箱運輸

中,班輪公司通常為整箱貨簽發(fā)提單。

2. 無船承運人所簽發(fā)的提單——倉至倉提單(NVOCC B/L;House B/L)

倉至倉提單是指由無船承運人(NVOCC)或其代理人所簽發(fā)的提單。在集裝箱班輪

運輸中,無船承運人通常為拼箱貨簽發(fā)提單。當然,無船承運人也可以為整箱貨簽發(fā)提單。

七. 按簽發(fā)提單時間為標準

在正常情況下,提單的簽發(fā)時間為貨物裝船完畢的時間。但有些提單可能是不符合

法律規(guī)定或者對貨運業(yè)務有一定影響。如:預借提單、倒簽提單、順簽提單過期提單。

1. 預借提單(Advanced B/L)

預借提單是指由于根據(jù)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運期或交單期已到,而貨物尚未裝船或貨物

尚未裝船完畢時,應托運人要求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已裝船提單。也就是托運人未能夠及時結匯而從承運人借用的已裝船提單。這種做法掩蓋了提單簽發(fā)時的實際情況。許多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和判例表明,一旦貨物引起損壞,不但要負責賠償,而且要喪失享受責任限制和援用免責條款的權利。

2. 倒簽提單(Anti-date B/L)

倒簽提單是指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托運人的要求,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的早

于貨物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的提單。也就是說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晚于提單的簽發(fā)日期。

3. 順簽提單(Post-date B/L)

順簽提單是指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要求簽發(fā)的晚于貨物

實際裝船完畢日期的提單。也就是說實際裝船完畢的日期早于提單的簽發(fā)日期。

不管是預借提單、倒簽提單,還是順簽提單,這些做法掩蓋了提單簽發(fā)時的實際情況。許多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和判例表明,一旦貨物引起損壞,不但要負責賠償,而且要喪失享受責任限制和援用免責條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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