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貿易
1.什么是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Entrepot Trade)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jīng)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fā)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fā)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于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fā)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qū))由于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jīng)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于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qū))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qū)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qū)。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shù)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shù)亟鹑?、交通、電訊等行業(yè)的發(fā)展。
2.轉口貿易產生的條件
轉口貿易對中間商所在國而言,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①自然條件,即中轉國的港口必須是深水港、吞吐能力強,地理位置優(yōu)越,處于各國之間的交通要沖或國際主航線上;
②人為條件:要求中轉國對中轉地采取特殊的關稅優(yōu)惠政策和貿易政策,如自由港、自由貿易區(qū)等,使中轉費用不致過高。同時,要求該地的基礎設施、交通、金融和信息等服務系統(tǒng)發(fā)達且完備,以利于轉口貿易的進行。
3.轉口貿易的方式
轉口貿易的形式多樣,根據(jù)貨物流通渠道的不同,可分為再出口貿易和單據(jù)處理貿易方式兩種:
①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fā)生買賣關系。而后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并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jù)的處理。這種單據(jù)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再出口貿易方式在轉口貿易發(fā)展的初期較多發(fā)生。人們由于經(jīng)驗、通訊設備等的缺管,轉口貿易就通過兩交貨物的進出口來完成。隨著轉口貿易的發(fā)展,單據(jù)處理貿易的方式逐漸發(fā)展起來,為種方式可以避免貨物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的每秒雜手續(xù),節(jié)省運費、保險費和手續(xù)費等費用,減少風險,還可縮短交貨時間,有利于進口商抓住貨物銷售良機,從而實現(xiàn)較大的利潤。因而單據(jù)處理貿易方式逐漸取代再出口貿易方式,成為當今轉口貿易的主要方式。轉口貿易根據(jù)貨物是否在中轉地加工,可分為純粹轉口貿易和加工轉口貿易兩種。
②純粹轉口貿易。所謂純粹轉口貿易系指中轉的第三國的中間商對進口的貨物未經(jīng)加工再出口。當然,中間商可以將進口貨物在當?shù)?a href="/wiki/%E4%BF%9D%E7%A8%8E%E4%BB%93%E5%BA%93" title="保稅倉庫">保稅倉庫進行分級、混裝、加包裝、貼標簽等。這些活動并未改變原進口貨物的形態(tài)、性質,結構或效用等,所以不屬于加工的范圍。
③加工轉口貿易,指貨物通關輸入到中轉國,經(jīng)加工增值后再輸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貨物經(jīng)過某種程度的加工,使加工后的貨物與原來未經(jīng)加工的貨物在形態(tài)、性質、結構或交用上發(fā)生某此變化,中轉國以這種貿易方式不僅可以獲得轉口利潤,還可獲加工利泣。加工轉口貿易要求中轉地有大量的勞動力,工資水平較低,基礎設施較好,并有??苽}庫或保稅區(qū)等,這樣才能使商品加工成本低,具有國際競爭力。加工轉口貿易可以對整批貨物進行加工、裝配等;也可以是從國處采購某些零部件,與原有的設備配套裝配成大型設備出口。
4.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qū)別
過境貿易:別國出口貨物通過本國國境,未經(jīng)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狀條件下運往另一國的貿易活動。包括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比如內陸國與不相鄰的國家之間的商品交易,就必須通過第三國國境,對第三國海關來說,就會把這類貿易歸入過境貿易。不過如果這類貿易是通過航空運輸飛越第三國領空的話,第三國海關不會把它列入過境貿易。
轉口貿易和過境貿易的區(qū)別,在于商品的所有權在轉口貿易中先從生產國出口者那里轉到第三國(或地區(qū))商人手中,再轉到最終消費該商品的進口國商人手中。而在過境貿易中,商品所有權無需向第三國商人轉移。
5.轉口貿易和間接貿易的區(qū)別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間接貿易是“直接貿易”的對稱,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賣買商品的行為。其中,生產國是間接出口;消費國是間接進口;第三國是轉口。轉口貿易(Entrecote Trade)是指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通過第三國所進行的貿易。即使商品直接從生產國運到消費國去,只要兩者之間并未直接發(fā)生交易關系,而是由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
轉口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jīng)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并不發(fā)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fā)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于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轉口貿易的發(fā)生,主要是有些國家(或地區(qū))由于地理的、歷史的、政治的或經(jīng)濟的因素,其所處的位置適合于作為貨物的銷售中心。這些國家(或地區(qū))輸入大量貨物,除了部分供本國或本地區(qū)消費外,又再出口到鄰近國家和地區(qū)。如新加坡、香港、倫敦、鹿特丹等,都是國際著名的中轉地,擁有數(shù)量很大的轉口貿易。它們通過轉口貿易除了可以得到可觀的轉口利潤和倉儲、運輸、裝卸、稅收等收入外,同時也推動了當?shù)亟鹑?、交通、電訊等行業(yè)的發(fā)展。
6.轉口貿易的核銷操作
先支后收轉口貿易項下的進口付匯,進口單位必須在付匯前持相應的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jīng)營權的證書、對該業(yè)務的詳細說明(必須列明預計收匯日期)、銀行匯款憑證、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外匯局售匯通知單,經(jīng)外匯局進行真實性審核后,在售匯通知單上加蓋業(yè)務公章,銀行憑證售匯通知單及有關單證辦理付匯。核銷時憑出口所得的結匯水單/收帳通知辦理。出口所得的金額必須大于進口付匯的金額。
先收后支項下轉口貿易的進口付匯,憑相應進出口合同、轉口貿易經(jīng)營權證書、對該業(yè)務的詳細說明、備案表、進口核銷單、商業(yè)票據(jù)、收匯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購匯支付或直接到銀行辦理對境外支付。核銷時憑事先收取的結匯水單/收帳通知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