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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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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物資供應計劃

物資供應計劃企業(yè)計劃期內,為保證生產任務的完成,確定各種物資需要量而編制的計劃,是企業(yè)進行訂貨采購工作和組織廠內物資供應工作的依據,是促進生產發(fā)展,作好物資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物資供應計劃是企業(yè)經營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物資供應計劃確定企業(yè)在計劃期內生產、基建、科研、技措和維修所需各種物資的需求量。

2.物資供應計劃的類型[1]

1、物資供應計劃按供應時間分為中長期計劃、短期計劃及季度、月、旬計劃和臨時計劃等。

2、按物資供應內容和用途分為物資需求計劃、物資供應計劃、物資儲備計劃、物資訂貨計劃、物資采購與加工計劃、物資使用計劃及國外進口物資計劃等。

3.物資供應計劃的主要內容

企業(yè)編制物資供應計劃的主要內容有:確定各種物資的需用量;確定期初庫存量期末儲備量;確定物資供應量等。

1、確定物資需求量

確定各類物資的需求量是編制物資供應計劃的核心內容。物資需求量是指企業(yè)在計劃期內為滿足生產經營活動的各方面需要而應消耗的物資數量。它不僅包括基本生產的需要,也包括輔助生產、新產品試制、技術革新以及其它各種需要。物資需用量的確定,是按照每一類物資、每一種具體規(guī)格分別計算的。

物資需求量直接計算法:某種物資需求量=計劃產量/(1-計劃允許的廢品率)×單位產品物資供應定額

式中,計劃產量是指計劃期的商品產量及期末期初在制品差額之和。供應系數是考慮由非工藝性損耗引起的需求量的增加額,以工藝消耗定額的百分比表示。

2、計算期初庫存量和期末儲備量

計劃期初庫存量和期末儲備量由于生產任務和供應條件變化而往往不相等,因而盡管物資需用量不變,但供應的物資數量卻要發(fā)生相應的增減。當計劃期初庫存量大于計劃期末儲備量時,供應的物資數量就可減少,反之則要增加物資供應量。

1)確定計劃期期初庫存儲備量:MH期初=MH現存-MH耗用+MH到貨

2)確定計劃期期末的庫存儲備量應視下一個計劃期任務需要而定。

3、確定物資采購量

計劃期內各種物資的需求量和期初,期末庫存量確定之后,就要對每一種物資進行需求和供給平衡,編制物資平衡表。根據物資平衡表提出計劃年度各類物資的申請量和采購量,編制物資供應計劃。

工業(yè)企業(yè)物資計劃采購量的計算公式為:物資采購量=物資的需用量+期末儲備量-期初庫存量-企業(yè)內部可利用的資源。企業(yè)內部可利用的資源,是指企業(yè)進行改制、回收、代用和修舊利廢的物資數量,這是一部分不可忽視的資源。

4、物資供應計劃的組織實施

物資供應計劃的編制是計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生產計劃得以實現的物資保證。企業(yè)為了實現物資供應計劃的各項內容,就必須認真組織訂貨和采購工作,落實各類物資的來源和供應渠道。

4.物資供應計劃的編制及執(zhí)行

一、年度物資供應計劃的編制

1.審核數據、計算指標

數據的準確性直接影響計劃的質量,所以編制計劃時必須進行認真的審核工作,特別是要審核以下各項:生產部門、機修部門、基建部門上報的物資需要量是否合理;需要時間是否恰當;物資消耗定額是否先進可靠等。

2.綜合平衡

物資供應計劃的綜合平衡主要是企業(yè)物資供應計劃與企業(yè)其他計劃之間的平衡。具體來講,企業(yè)物資供應計劃和其他計劃,如生產計劃、設備維修計劃、基本建設計劃、科研計劃、運輸計劃、資金使用計劃等之間的平衡。

3.編制計劃

物資供應計劃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物資核算表、待購物資表和文字說明。物資核算表主要是對計劃期所需要的物資進行核算,主要內容包括計劃期任務量、物資消耗定額、物資消耗的統(tǒng)計資料。待購物資表是企業(yè)在確定了計劃期物資需用量、計劃期初庫存量、計劃期期末儲備量基礎上著手編制的。

二、季、月物資供應計劃的編制

季度物資供應計劃是在年度物資供應計劃的基礎上編制的,是由年度到月度,中長期到短期的中間環(huán)節(jié),由企業(yè)物資部門在季度到來之前10天分別核算并匯總出主要物資的詳細品種規(guī)格,與本期庫存、本期儲備、本期資源進行平衡,經過平衡,不足部分從市場購入,保證生產計劃的順利完成。

月份物資供應計劃是季度物資供應計劃的具體化,是根據工業(yè)企業(yè)各個時期的具體條件,把年、季度物資供應計劃中規(guī)定的指標,按照月、旬具體地安排到車間、班組,層層落實,從而保證企業(yè)生產作業(yè)計劃的完成。

5.企業(yè)物資供應計劃的執(zhí)行

計劃的執(zhí)行要落實資源,積極組織力量通過訂貨、采購、委托加工、協作等形式保證物資供應。物資入廠后—方面要及時發(fā)放,另一方面要加強物資管理,定額發(fā)料,防止浪費。物資供應計劃執(zhí)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內部經濟合同

采取物資供應部門與用料單位簽訂內部經濟合同的辦法可以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計劃內的物資供應不到或不及時,由物資供應部門負經濟責任;用料部門用料計劃不準或計劃外用料,由用料部門承當經濟責任,以加強物資供應計劃的嚴肅性。

2.定額承包

物資供應部門可以對生產用主要原料、燃料和主要材料,按消耗定額承包給生產單位, 訂約留用,按規(guī)定提取獎金,超耗不補,按規(guī)定扣發(fā)獎金。

3.材料包干

對基建、技改、大修、科研等專項工程用料,按預算或材料清單,將所需各種材料一次性撥給,實行材料包干的辦法,有利于調動用料部門節(jié)約使用物資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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