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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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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行政法律責任

  行政法律責任是指違反了行政法律規(guī)范而應當依法承擔的行政法律后果。

2.行政法律責任的特點

  (1)行政法律責任是基于行政法律關系而發(fā)生的,即在行政管理中,由行政主體一方違反行政法律義務或相對人違法所引起的法律關系。行政主體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民事法律關系或其他關系中違法而引起的責任不是行政法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追究機關及追究程序具有多樣性。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主體具有多元性,由此決定了作出行政制裁措施的機關及程序具有多樣性,這也是行政法律責任與民事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的不同之處。

  (3)民事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機關都具有單一性即只能由國家的司法機關來追究,而行政法律責任的追究機關既可以包括國家的權力機關、司法機關,也可以包括國家的行政機關。

3.行政法律責任主體的類型[1]

  根據(jù)行政權力的作用范圍不同,可以將行政法律關系分為內(nèi)部行政法律關系與外部行政法律關系,內(nèi)部行政法律關系是行政主體與內(nèi)部相對人,即行政主體與公務員之間形成的法律關系,外部行政法律關系是行政主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行政法律關系。與此相對應,行政法律責任也可以分為內(nèi)部行政法律責任和外部行政法律責任。而且兩種行政法律責任的主體有所不同,在此加以分析。

  (一)內(nèi)部行政法律責任的主體

  內(nèi)部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分別是行政主體和公務人員,因此內(nèi)部行政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只能是行政主體以及公務人員。任何一方違反應當遵守的法律規(guī)范,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行政主體在侵犯了公務人員正當權利,如錯誤地處分了公務人員,就應當承擔為公務人員消除影響或者給予經(jīng)濟補償?shù)?a href="/wiki/%E6%B3%95%E5%BE%8B%E8%B4%A3%E4%BB%BB" title="法律責任">法律責任。而公務人員如果違反了行政法律規(guī)范,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接受行政處分,承當內(nèi)部追償責任等。

  (二)外部行政法律責任的主體

  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第三人共同構成外部行政法律關系的主體。任何一方違反在該行政法律關系中應當遵守的行政法律規(guī)范,就應當承擔外部行政法律責任。如行政主體侵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時,就有義務消除對相對人的不利影響,具體的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有撤銷違法行為、承認錯誤、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返還權益、恢復原狀、停止違法行為、糾正不當、履行行政職務、行政賠償等 。而相對人在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時,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有承認錯誤、賠禮道歉、接受行政處罰、履行法定義務、賠償損失等。行政第三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與行政相對人一致,在此不再重述。

  作為外部行政法律責任的行政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受委托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因此不能夠作為外部行政法律責任的承擔主體,而只能由委托組織承擔對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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