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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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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索賠報告[1]

索賠報告是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的書面文件,是承包人對索賠事件的處理結果,也是業(yè)主審議承包人索賠請求的主要依據。

2.索賠報告的基本要求[2]

1.索賠事件應真實

這是索賠的基本要求,索賠的處理原則即是賠償實際損失。所以,索賠事件是否真實,直接關系到承包商的信譽和索賠能否成功。如果承包商提出不真實、不合情理、缺乏根據的索賠要求,工程師應予拒絕或者要求承包商進行修改。同時,這可能會影響工程師對承包商的信任程度,造成在今后工作中即使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合情合理,也會因缺乏信任而導致索賠失敗。所以,索賠報告中所指出的干擾事件,必須具備充分而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

2.責任劃分應清楚

一般來說,索賠是針對對方責任所引起的干擾事件而作出的,所以索賠時,對干擾事件產生的原因應做客觀分析,以及承包商和業(yè)主應承擔的責任,只有這樣,索賠才算公正合理。

3.有合同文件支持

承包商應在索賠報告中直接引用相應的合同條款,同時,應強調干擾事件、對方責任、對工程的影響以及與索賠之間的直接的因果關系。

4.編寫質量要高

索賠報告應簡明扼要、責任清楚、條理清晰,各種結論、定義準確,有邏輯性,索賠證據和索賠值的計算應詳細準確。

3.索賠報告的內容[3]

索賠報告的具體內容,隨該索賠事件的性質和特點而有所不同。但從報告的必要內容與文字結構方面而論,一個完整的索賠報告應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1)總論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文中首先應概要地論述索賠事件的發(fā)生日期與過程;施工單位為該索賠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開支;施工單位的具體索賠要求。在總論部分中,附上索賠報告編寫組主要人員及審核人員的名單,注明有關人員的職稱、職務及施工經驗,以表示該索賠報告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總論部分的闡述要簡明扼要,說明問題。

(2)根據部分。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并參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根據部分的篇幅可能很大,其具體內容隨各個索賠事件的特點而不同。一般地說,根據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索賠事件的發(fā)生情況;已遞交索賠意向書的情況;索賠事件的處理過程;索賠要求的合同根據;所附的證據資料。

在寫法結構上,按照索賠事件發(fā)生、發(fā)展、處理和最終解決的過程編寫,并明確全文引用有關的合同條款,使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工程師能歷史地、邏輯地了解索賠事件的始末,并充分認識該項索賠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計算部分。索賠計算的目的,是以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過程,說明自己應得經濟補償的款額或延長時間。如果說根據部分的任務是解決索賠能否成立,則計算部分的任務就是決定應得到多少索賠款額和工期。前者是定性的后者是定量的。

在款額計算部分,施工單位必須闡明下列問題:索賠款的要求總額;各項索賠款的計算,如額外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損失利潤;指明各項開支的計算依據及證據資料,施工單位應注意采用合適的計價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種計價法,應根據索賠事件的特點及自己所掌握的證據資料等因素來確定。其次,應注意每項開支款的合理性,并指出相應的證據資料的名稱及編號。切忌采用籠統(tǒng)的計價方法和不實的開支款額。

(4)證據部分。證據部分包括該索賠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證據資料,以及對這些證據的說明,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翔實可靠的證據,索賠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證據時。要注意該證據的效力或可信程度。為此,對重要的證據資料最好附以文字證明或確認件。例如,對一個重要的電話內容,僅附上自己的記錄是不夠的,最好附上經過雙方簽字確認的電話記錄;或附上發(fā)給對方要求確認該電話記錄的函件,即使對方未給復函,亦可說明責任在對方,因為對方未復函確認或修改,按慣例應理解為他已默認。

4.索賠報告的報送時間和方式[4]

索賠報告一定要在索賠事件發(fā)生后的有效期(一般為28天)內報送,過期索賠無效。對于新增的工程量、附加工作等應一次性提出索賠要求,并在該項工程進行到一定程度,能計算出索賠額時,提交索賠報告;對于已征得監(jiān)理工程師同意的合同外工作項目的索賠,可以在每月上報完成工程量結算單的同時報送。

5.索賠報告的證據[4]

索賠報告必須附有支持其索賠理由的各種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不能成立的。在工程過程中常見的索賠證據有:

  • 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的各種簽約(備忘錄,修正案等),業(yè)主認可的原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樣(包括圖樣修改指令)、技術規(guī)范等。它們作為索賠理由方面的證據,在索賠報告中可直接引用。
  • 來往信件。如業(yè)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這里要注意,商討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通常不能作為變更指令或合同變更。
  • 各種會談紀要。在標前會議和開標前的澄清會議上,業(yè)主對承包商問題的書面答復,或雙方簽署的會談紀要;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業(yè)主、監(jiān)理工程師和各承包商定期或不定期會商作出決議或決定。它們可作為合同的補充。但會談紀要須經各方簽署才有法律效力。
  • 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包括總進度計劃,開工后業(yè)主和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詳細的進度計劃,每月進度修改計劃,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月進度報表等。這里對索賠有重大影響的不僅是工程的施工順序、各工序的持續(xù)時間,而且勞動力、管理人員、施工機械設備、現場設施的安排計劃和實際情況、材料的采購訂貨、運輸、使用計劃和實際情況等。它們都是工程變更索賠的證據。
  • 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或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jiān)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 工程照片。照片作為證據最清楚且直觀。照片應注明日期。索賠中常用的有,表示工程進度的照片、隱蔽工程覆蓋前的照片、業(yè)主責任造成返工的照片、業(yè)主責任造成工程損壞的照片等。
  • 氣候報告。如果遇到惡劣的天氣,應作記錄,并請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
  • 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如地基承載力試驗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材料試驗報告,材料、設備開箱驗收報告,工程驗收報告等。它們能證明承包商的工程質量。
  • 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它們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簽證。
  • 建筑材料的采購、訂貨、運輸、進場、使用方面的憑據。
  • 官方的物價指數、工資指數、中央銀行的外匯比價等公布材料。
  • 各種會計核算資料。它們作為計算基礎的證明。因為索賠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所以實際會計資料決定索賠值的大小。在索賠值計算中要用到的會計資料有:工資單、工資報表、各種收付款原始憑證、總分類賬、管理費用報表、工程成本報表等。
  • 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如因工資、稅增加,提出索賠,索賠報告中只需引用文號、條款號即可,而在索賠報告后附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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