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什么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指一項資產在取得之后的計量,即后續(xù)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時,期末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是新會計準則下一個全新項目,其對上市公司的凈利潤與應交所得稅的影響需要根據(jù)持有期間與處置期間分別確定。
根據(jù)新會計準則的有關規(guī)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賬面價值便是其在該時點上的公允價值,與前次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即公允價值變動金額需要計入當期損益?,F(xiàn)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明確規(guī)定在計稅時,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予 考慮,只有在實際處置時,所取得的價款在扣除其歷史成本后的差額才計入處置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可見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仍為其歷史成本。
因此,在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當公允價值發(fā)生變動時,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便存在一種“暫時性差異”,只有在實際處置后,該差異才會轉回。
例如,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非貨幣交換、金融工具等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資產期末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都要計入該項目,該項目反映了資產在持有期間因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損益。
通過列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利潤表全面反映了企業(yè)的收益情況,具體分為經營性收益和非經營性收益。投資者能了解企業(yè)因公允價值變動而產生的損益是多少及其占企業(yè)全部收益的比重,從而更好地進行分析和決策。另外,原制度下有些特殊業(yè)務產生的收益計入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中但未通過利潤表反映,如資產評估增值和債務重組利得等,會出現(xiàn)一些繞過收益表而直接計入資產負債表方面的問題,使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失去了內在的邏輯聯(lián)系。通過列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使利潤表全面反映了這種收益,也提供了一種協(xié)調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內在關系的一種方法。
為了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并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我國新發(fā)布的38項會計具體準則中有17項程度不同地運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涉及影響范圍之大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有必要在利潤表中單獨予以列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業(yè)務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yè)開展套期保值業(yè)務的,有效套期關系中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也可以單獨設置“6102 套期損益”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投資性房地產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yè)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處置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該金融負債的賬面余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該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項目等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按照“投資性房地產”、“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項目”等科目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