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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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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基礎設施投資

基礎設施投資是指具有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特征的、服務于社會生產流通和人民生活的各種硬件與服務的總稱。而對于企業(yè)來說,基礎設施投資則是指是能夠為企業(yè)提供作為中間投入用于生產的基本需求,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所需要的基本消費服務,能夠為社區(qū)提供用于改善不利的外部環(huán)境的服務等基本設施建設的投資。

社會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公共交通通信(公共汽車、電車、地鐵、道路、橋梁、索道、停車場、郵政、電信),環(huán)境衛(wèi)生(園林、綠化、垃圾清除、污水處理),公共安全(防洪、防震、消防),能源服務(電力、煤氣、熱力、自來水),日常公共服務(教育場所、文化場所、體育場所、娛樂場所、衛(wèi)生保健、福利設施、房屋修繕、火葬場所)。

2.基礎設施投資的性質[1]

基礎設施與其他產業(yè)相比,具有不同特征。從整個生產過程來看,基礎設施為整個生產過程提供“共同生產條件”。

經濟欠發(fā)達國家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常常經受基礎“瓶頸”的困擾,由于民間經濟的財力有限,政府只能通過財政集中動員一部分資源,以加快基礎“瓶頸”部門的發(fā)展。實際上,發(fā)展中國家的財政,除具有一般彌補“市場失靈”的作用外,還部分地充當著社會資本原始積累的角色。

基礎設施投資與一般投資的關系:基礎設施是處在“上游”的產業(yè)部門,基礎設施投資是一種“社會先行資本”。它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構成其他部門(也包括本部門)必需的投入品和服務,如供電、供水、道路和交通等等。基礎設施在產業(yè)鎖鏈中屬于這樣一類產業(yè),即當基礎產業(yè)、加工工業(yè)和服務業(yè)發(fā)展時,一般要求適度加大基礎設施投資,要求基礎設施的適度超前發(fā)展。從價值構成上分析,基礎設施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構成其他部門產品成本的組成部分,因而它們的價格變動具有很強的連鎖效應,會引起整個產業(yè)成本的波動。

3.基礎設施投資的提供方式[1]

從經濟性質看,基礎設施從總體上說可以歸類為混合產品,可以由政府提供,可以由市場提供,也可以采取混合提供方式。

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基礎設施投資的提供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政府籌資建設,或免費提供,或收取使用費。

由政府獨資建設的項目主要出于三種考慮: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如長江三峽工程、青藏鐵路、南水北調;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如宇航事業(yè)、核電站、戰(zhàn)備公路;反壟斷的需要。

2、私人出資、定期收費補償成本并適當盈利,或地方主管部門籌資、定期收費補償成本。如:貸款修路,收費還貸。

3、政府與民間共同投資的提供方式。

4、政府投資,法人團體經營運作。

5、BOT投資方式(建設-經營-轉讓投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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