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
1.什么是轉關
轉關是指進出口貨物在海關的監(jiān)管下,從一個設關地運至另一個設關地辦理某項海關手續(xù)的行為。
轉關分進口轉關和出口轉關:
貨物由進境地入境后,向海關申請運往另一個設關地點(指運地)、辦理進口海關手續(xù),叫進口轉關;
在境內一設關地點(啟運地)辦理出口海關手續(xù),后運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關監(jiān)管放行,叫出口轉關。
舉例:
貨物在蘭州,直接在蘭州報關,因為蘭州不是關境,必須經關境才能完成出關手續(xù),所以該批貨物就作為海關監(jiān)管貨物運到指定的關境出關(比如天津),貨物到天津后,經天津海關驗證運輸工具、關封和蘭州海關提供的轉關資料,核實無誤后放行,這就是出口轉關。
反過來,貨物從天津上岸,經買方申請要求轉到蘭州報關,經海關批準同意,作為轉關貨物運到蘭州,等貨物到達蘭州后在蘭州海關報關。這就是進口轉關。
2.轉關的條件及當事人的義務[1]
(1)轉關的條件。
①轉關貨物的指運地或出境地應當設有經海關批準的監(jiān)管所。轉關貨物的存放、裝卸、查驗應在該所內進行。因特殊情況需在監(jiān)管所以外場所存放、裝卸、查驗的貨物,應事先向海關提出申請。②轉關貨物應由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承運人承運。承運人應按海關對轉關路線范圍和途中運輸時間所作的限定,將貨物運抵指定的場所。
(2)當事人的義務。
①海關派員押運,貨物收貨人、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承運人應當按規(guī)定向海關繳納規(guī)費,并提供方便。②轉關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開拆、提取、交付、發(fā)運、調換、改裝、抵押、留置、轉讓、更換標記、移作他用或進行其他處置。⑨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因交通意外等原因需要更換運輸工具或駕駛員的,承運人或駕駛員應通知附近海關,經核實同意后,方可在海關監(jiān)管下?lián)Q裝運輸工具或駕駛員。④轉關貨物在境內儲運途中發(fā)生損壞、短少、滅失等事情時,除不可抗力外,承運人、貨物所有人、存放場所負責人應承擔短損稅負責任。
3.轉關的方式及適用
4.轉關的手續(xù)[1]
(1)進口轉關的手續(xù)。提前報關的進口轉關貨物,在其收貨人或代理人未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xù)前應先向指運地海關錄入“進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shù)據(jù),以示申報。指運地海關提前受理電子申報后,計算機系統(tǒng)自動生成“進口轉關貨物申報單”并傳輸至進境地海關;轉關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向進境海關呈報“進口轉關貨物申報單”編號,并持海關規(guī)定的單證辦理貨物的迸境及轉關手續(xù)。
直轉的進口轉關貨物,由其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境地海關直接錄入轉關申報的電子數(shù)據(jù)并持“進口轉關貨物申報單”等單證直接辦理進境及轉關手續(xù),待貨物運達指運地后向指運地海關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手續(xù)。
具有全程提運單,須換裝境內運輸工具的中轉轉關貨物,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指運地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xù),由境內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持“進口轉關貨物申報單”等單證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貨物轉關手續(xù)。
進口轉關貨物,按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之日的稅率和匯率征稅。提前報關的,則適用指運地海關所接收的由進境地海關傳輸?shù)霓D關放行之日的稅率和匯率。如貨物運輸途中稅率和匯率發(fā)生重大調整,以轉關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之目的稅率和匯率計算。
(2)出口轉關的手續(xù)。出口提前報關方式的轉關貨物,在貨物未運抵啟運地海關監(jiān)管場所前,由貨物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向啟運地海關錄入“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shù)據(jù),以示申報。啟運地海關提前受理電子申報,計算機自動生成“出口轉關申報單”數(shù)據(jù),傳輸至出境地海關。貨物運抵啟運地海關監(jiān)管場所后,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持海關規(guī)定的單證向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xù)。出口轉關貨物運抵出境地后,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向出境地海關辦理轉關貨物的出境手續(xù)。
出口直轉方式的轉關貨物與前述出口提前報關的轉關手續(xù)的區(qū)別在于:出口直轉貨物運抵啟運地海關監(jiān)管現(xiàn)場后,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才向出境海關填報錄入“出口貨物報關單”的電子數(shù)據(jù),以示申報。其余手續(xù)均與出口提前報關的轉關方式一致。
具有全程提運單須換裝境內運輸工具的出口中轉貨物,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向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xù)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持“出口轉關貨物申報單”等單證向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xù);啟運地海關核準后,簽發(fā)“出口貨物中轉通知書”,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憑以辦理中轉貨物的出境手續(xù)。
(3)境內轉關手續(xù)。從一個設關地運往另一個設關地的海關監(jiān)管貨物(即境內轉關貨物),除另有規(guī)定外,按進口轉關貨物的規(guī)定辦理轉關手續(xù)。
5.進出口轉關的操作流程
一、對進口陸運轉關貨物(包括直轉和提前報關兩種)的辦理
(一)申請人應向海關遞交的單證:
1、《進口貨物報關單》一份
2、《進境汽車載貨清單》一份
3、《司機簽證簿》
4、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二)作業(yè)流程
根據(jù)報關單號和轉關預錄入號調閱轉關運輸電子數(shù)據(jù)
-->核對海關關鎖
-->對轉關數(shù)據(jù)已到位的辦理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xù)
-->簽注《司機簽證簿》
-->對轉關貨物和運輸工具予以核銷,并反饋進境地海關
-->蓋章放行
二、對出口陸運轉關貨物(包括直轉和提前報關兩種)的辦理
(一) 申請人應向海關遞交的單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一份
2、《出境汽車載貨清單》一式二份
3、《司機簽證簿》
4、海關需要的其它單證
(二)作業(yè)流程:
根據(jù)報關單號調出相關電子數(shù)據(jù),審核無誤后進行查驗及辦理驗放手續(xù)
-->錄入《出境汽車載貨清單》上的有關資料
-->簽發(fā)《出境汽車載貨清單》一式二份(一份由承運人帶交出境地海關,一份由啟運地海關存檔),給相關單證蓋章
--->施加關鎖,放行車輛
進口、出口貨物轉關運輸流程
進口轉關
(一)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指運地填報錄入《進口貨物報關單》,計算機自動生成并打印《進口轉關申報單》,傳輸至進境地海關。
(二)指運地海關接受《進口貨物報關單》提前報關,提前對報關單進行電子審單、風險布控。
(三)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進境地海關按以下流程作業(yè):
1. 調閱審核進口轉關數(shù)據(jù),核銷進境艙單;
2. 輸入境內運輸工具的編號及車牌號或船名;
3. 施加關鎖,錄入關鎖號;
4. 在《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jiān)管簿》上批注轉關申報單號及有關內容,并簽章;
5. 在提貨(運)單上加蓋放行章,憑以辦理提貨手續(xù);
6. 在《進口轉關貨物核放單》上批注、簽章后與《進口轉關申報單》復印件留存歸檔。
(四)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后,指運地海關按以下流程作業(yè):
1. 簽注《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jiān)管簿》;
2. 在計算機中核銷轉關貨物和運輸工具;
3. 驗核關鎖;
4. 受理紙質單證的接單、征稅、查驗、放行等通關全過程。
(五)對在同一轉關申報單下,由多個集裝箱或多輛運輸工具承運的貨物,所施封的全部關鎖號應在該轉關申報單上列明,關鎖號可以不與集裝箱號或運輸工具號一一對應。
(六)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境地辦理直轉手續(xù)時,持一式三份《進口轉關申報單》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xù)。貨物運抵指運地后,填報錄入《進口貨物報關單》,向指運地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xù)。
(七)直轉方式的進口轉關貨物,進境地海關接受轉關申報后,將一份《進口轉關申報單》留存歸檔,二份封入關封隨貨帶交指運地海關,并按本規(guī)程第三條第1至5項規(guī)定辦理轉關手續(xù)。
(八)直轉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后,指運地海關收取進境地海關簽發(fā)的關封,按本規(guī)程第四條規(guī)定辦理有關報關手續(xù)。
(九)中轉的進口轉關貨物,應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xù),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xù)。
(十)海運進境的中轉貨物,進境地海關按以下流程辦理轉關手續(xù):
1.將二份《進口轉關申報單》、一份按指運地單列的艙單封入關封,隨貨帶交指運地海關;
2.在《進口中轉通知書》加蓋放行章,交運輸工具代理人憑以向港務部門辦理中轉提貨手續(xù);
3.按本規(guī)程第三條第1至5項的規(guī)定辦理轉關手續(xù)。
(十一)空運中轉貨物,進境地海關按以下流程辦理轉關手續(xù):
1. 接收中轉貨物的電子艙單;
2. 審核聯(lián)程貨運單是否與電子艙單數(shù)據(jù)相符;
3. 核準轉關后,輸入申請人、總運單號、件數(shù)、重量等數(shù)據(jù);
4. 在聯(lián)程貨運單上加蓋"海關監(jiān)管貨物"印章、批注轉關編號,交申請人憑以辦理換裝運輸工具的手續(xù);5. 核銷進境艙單,向指運地海關傳送轉關電子數(shù)據(jù)。
空運與汽車聯(lián)運的,還應審核聯(lián)程貨物清單、《汽車載貨登記簿》是否與電子艙單數(shù)據(jù)相符:制作關封(內附聯(lián)程貨清單一式二聯(lián)),并對運輸工具施加海關關鎖,辦理轉關。
(十二)中轉貨物運抵指運地后,指運地海關按本規(guī)程第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