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

專利權無效宣告

百科 > 專利術語 > 專利權無效宣告

1.什么是專利權無效宣告[1]

專利權無效宣告是指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的制度。

我國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的設置,是為了糾正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條件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授予專利權的錯誤決定,維護專利權授予的公正性。

世界各國專利法中關于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設置大體有兩種情形:一是不規(guī)定專門的無效宣告程序,而允許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被告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以作為抗辯手段;二是專門規(guī)定無效宣告程序,允許公眾對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條件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也可以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將專利權無效宣告作為一種抗辯手段應用。

2.請求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理由[1]

《專利法實施細則》詳細規(guī)定了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

(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

能夠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必須具備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要件,如果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和實用新型不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具有新穎性和原創(chuàng)性,外觀設計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發(fā)生沖突,則可提出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在先權利包括商標權、著作權、企業(yè)名稱權、肖像權、知名商品特有包裝或者裝潢使用權等。

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的,應當提交生效的能夠證明權利沖突的處理決定或判決。

(二)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符合合法性條件

我國《專利法》第5條規(guī)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授予專利權”。如果事實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違反合法性條件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授予了專利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則可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請求。

(三)發(fā)明創(chuàng)造屬于專利法規(guī)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領域

即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屬于《專利法》第25條規(guī)定的科學發(fā)現、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植物品種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的領

(四)專利文件的撰寫不合法定要求

專利文件不合法定要求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申請專利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說明書沒有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致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不能實現;另一種是取得專利的發(fā)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請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

(五)專利權的主體不合法

即違反《專利法》第9條規(guī)定的先申請原則,后申請人就同一發(fā)明創(chuàng)造取得了專利權的。

3.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2]

(一)形式審查

專利復審委員會收到請求書后,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包括無效宣告請求針對的專利,是否已經授權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書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否屬法定理由等。

(二)合議審查

在無效宣告程序中,合議組通常僅針對當事人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的范圍、理由和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

發(fā)明、實用新型專利文件的修改僅限于權利要求書,不得擴大專利保護范圍,不得超出原始公開的范圍。

專利權人針對請求人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可主動縮小專利權保護范圍。

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專利說明書和附圖,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圖片、照片和簡要說明。

當事人可以選擇和解。

(三)口頭審理

當事人可以依據下述理由,請求合議組口頭審理(開庭審理):

1.當事人一方要求同對方當面質證和辯論;

2.需要當面向合議組說明事實;

3.需要實物演示;

4.需要請出具過證言的證人作證。

(四)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

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分為三種類型:

1.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2.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

3.維持專利權有效。

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生效后,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和公告。

當事人不服無效決定,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4.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1]

無效宣告請求可以涉及一項專利權的全部,也可以只涉及其一部分,亦即請求宣告專利部分無效。所謂“部分無效”,是指宣告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一項或者數項(但不是全部)權利要求無效,或者只是縮小其中某一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后,依下述程序進行審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1.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無效宣告請求后,請求人可以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1個月內增加理由或者補充證據。

2.專利復審委員會向專利權人轉送無效宣告請求的副本和有關文件的副本。

3.由專利復審委員會組成合議審查組,一般由3人組成,負責對無效宣告請求正式審查。

4.合議審查組在審查過程中,發(fā)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權人呵以修改其權利要求書,但是不得擴大原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5.合議審查組在澄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審查決定并通知請求人和專利權人,若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成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部分成立,宣告該專利權部分無效;若專利無效的申請理由不成立,宣告維持專利權繼續(xù)有效。

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和公告。如果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后,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原有規(guī)定,專利侵權訴訟可以因被告提出尤效宣告請求而中止。這樣,在專利侵權訴訟審理中,有些被告為了中止訴訟程序,拖延審理時間,往往會提起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為了維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專利法實施細則》為此新增了第扣條規(guī)定:“在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程序中,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長?!绷硗猓鶕?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將專利權無效宣告作為一種抗辯手段并要求中止訴訟只能有條件地運用。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訴訟,有規(guī)定的情況除外。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發(fā)明專利權糾紛案件或者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維持專利權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

5.專利權無效宣告程序的終止[3]

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之后,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均將導致無效宣告程序終止:

(1)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后,審查決定對其不利的當事人未在收到該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審查決定生效的情形;

(2)在針對相同專利權的其他無效宣告程序中,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宣告該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審查決定生效的情形;

(3)無效宣告程序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前撤回其無效宣告請求的情形;

(4)無效宣告請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內答復口頭審理通知書,并且不參加口頭審理,其無效宣告請求被視為撤回的情形;

(5)已受理的無效宣告請求因不符合受理條件而被駁回請求的情形;

(6)由于重復授權而被請求宣告無效時,專利權人自申請日起放棄該專利權的情形。

6.專利權無效宣告的法律后果[1]

依照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將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白始即不存在??梢?,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效力溯及到自專利權人享有專利權起。

2.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zhí)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強制執(zhí)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為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3.如果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實施專利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實施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部分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

原專利法中,規(guī)定導致專利權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外,還有請求撤銷專利權的程序。由于請求撤銷專利權的理由是請求人認為被授予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的實質性條件。這種請求理由與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發(fā)生重合。新專利法去掉這一程序,在立法上使各條文更加統(tǒng)一和嚴密。

另外,依照原專利法的規(guī)定,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只能在專利被授予后6個月后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應在專利權被授予后6個月內提出,這就使得對許多在專利權授予后6個月內被公眾發(fā)現的不符合專利法要求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無法及時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新專利法將這一時間提前到自專利法授予開始,彌補廠原立法上的漏洞。

7.專利權無效宣告意義[2]

一.專利權無效宣告一般意義

在實踐中,專利無效程序多被專利權的競爭對手,用來反擊專利侵權指控。發(fā)生專利侵權訴訟時,被告往往轉向知識產權局,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對專利侵權指控釜底抽薪。

對業(yè)內特定技術,業(yè)者認為專利權產生不正當壟斷的,也會啟動專利無效程序。

二.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特殊意義

我國發(fā)明專利在授權前經過實質審查,無效宣告程序只是對其專利性的有一次檢驗;而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則不同,授權前未經實質審查,故無效宣告程序。有著特殊的監(jiān)督作用。

(一)某些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事實狀態(tài)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一經授權,法律保護非常明確—一權利人有權指控他人侵權。但是法律狀態(tài)明確,不等于穩(wěn)定,實踐中存在的各種情況。

1.有些實用新型完全具備了發(fā)明專利的條件,只不過出于審批時間、費用考慮,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

2.有些申請事實上滿足了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要求,即使出現無效宣告請求,也經得起考驗。

3.有些申請不李澈利授權的實質性條件,。只是由于申請人盲目自信,或信息不靈,從而申請并獲得了實用新型、外觀專利。

4.有些申請不符合專利授權條件,一申請人為了達到某神目的,并申請并獲得了專利。例如為了宣傳,為了投資人股,為了占領市場等。

以上3、4情況下,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法律狀態(tài)與事實狀態(tài)存在矛盾,社會公眾特別是利害關系人,會利用專利無效宣告這個法律武器。。

(二)無效宣告程序的特殊作用

對于未經實質審查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授權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引起的,實際上是第一次實質審查。其保證以上3、4情況下,專利被宣告無效,使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實質性要求,得到貫徹。

實踐中遇到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被宣告無效,有的人認為知識產權局審查錯了,或認為根本不審查。實際上,請求專利無效正式實質審查開始,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正常審批、監(jiān)督過程的組成部分。從全過程來看,對強化的初步審查之后授予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有人稱之為“推定有效”。

評論  |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