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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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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商標注冊不當

商標注冊不當是指某一商標的注冊不恰當,不合適,與《商標法》立法原則或者民法的根本原則相沖突。主要是指違反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的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不當產(chǎn)生的原因主要是商標注冊申請人對于法律學習不夠,領會有誤,或者是主觀上出于欺騙或者不正當競爭。另外,商標審查人員對于其他領域的在先權利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具備充足的檢索手段。因此,注冊不當?shù)漠a(chǎn)生是不可避免的。

《商標法》在實施過程中,經(jīng)過反復實踐、認識,立法者將有關商標注冊不當?shù)膬热菰诜尚抻喌臅r候正式列入了法律條文,為解決此類問題報供了依據(jù)和手段。

2.商標注冊不當?shù)膸追N情形

商標注冊不當?shù)那樾涡涡紊珰w納起來,主要有兩種:一是違反2001年《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注冊的;一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注冊的。

1、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是禁止商標注冊的絕對條件。

第一款的八項規(guī)定和第二款禁止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稱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注冊共列舉了九項情形,商標注冊申請有其中任何情形之一的,都應予以駁回,如果被核準注冊,即構成了注冊不當,應當撤銷?!渡虡朔ā返谑畻l規(guī)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 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 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 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 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的除外;
  • 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 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 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 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

2、欺騙手段、不正當手段注冊的情形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用列舉的方法,指出下列五種情形,屬于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的注冊不當行為:

1)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偽造申請書件及有關文件進行注冊的

申請商標注冊必須符合商標法規(guī)的有關條件,商標注冊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標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商標注冊申請人申報的商品或服務必須是其生產(chǎn)、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jīng)銷的商品及經(jīng)營的服務項目,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jīng)營范圍。偽造營業(yè)執(zhí)照,涂改經(jīng)營范圍的,均屬虛構、隱瞞事實真相。

有些商標在申請注冊時,與在先權利的商標沖突。申請人在該商標被核駁后,擅自將沖突商品或服務刪除,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如因某種客觀因素而取得注冊,此種行為即屬偽造申請文件。

根據(jù)《商標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申請人用藥品注冊,應附送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給的證明文件,如《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許可證》、《藥品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新藥證書》以及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給的其他證明文件等。申請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煙絲的商標注冊,應當附送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生產(chǎn)的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偽造上述文件而取得商標注冊,即屬偽造有關文件進行注冊的行為。

此外,在申請過程中任何偽造證據(jù)后取得注冊的都構成注冊不當。例如,某企業(yè)在化妝品商品上申請注冊一商標,當他人提出異議時,該申請人竟然偽造出“文物”,以證明商標的用詞不是他人獨創(chuàng),而是“文物”上早就出現(xiàn)過的,自己并沒有搶注他人商標。這一行為屬于典型的欺騙手段,如商標獲準注冊,即構成注冊不當。

2)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復制、模仿、翻譯等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復制是指與公眾熟知的商標完全或基本相同,模仿是指與公眾熟知的商標顯著部分或主體部分相同或基本相同,翻譯是指與公眾熟知的商標使用語言文字不同但含義相同。提出撤銷注冊不當商標的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與否,一般以1988年1月13日第一次修改的《實施細則》實施之日為界定日。申請撤銷此日之前的注冊商標一般不受理。我國1985年3月19日成為《巴黎公約》成員國,承擔公約規(guī)定的義務。被搶注的馳名商標仍在注冊不當商標的審理范疇之內。對馳名商標的搶注,分惡意復制、模仿或翻譯馳名商標,或與馳名商標雷同、近似只是設計上的巧合兩種情況。后明顯惡意的搶注行為,該商標的撤銷不受時間限制;而與馳名商標雷同或近似只是設計上的巧合,不是刻意模仿,推斷不屬惡意行為,且該商標注冊已滿五年以上者,一般不予撤銷。

3)未經(jīng)授權,代理人以自己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經(jīng)過授權,指委托人須有書面的授權書,同意代理人為其辦理商標注冊事宜,才能確認為合法的授權,而不是指口頭的授權或許可。反之,則視為未經(jīng)授權。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關系是經(jīng)過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確認的關系,合同或協(xié)議書必須明確該商標屬被代理人所有。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權利不包括商標的在先權利。若以商標的在先權利對在后申請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提出注冊不當撤銷申請,勢必造成法律程序的混亂,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上述商標應在異議程序或爭議程序中解決。

此處所指的合法在先權利包括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公民的肖像機及姓名權、公民或法人的著作權、廠商字號權、原產(chǎn)地名稱權等其他民事權利。

外觀設計的專利權是指在中國專利局取得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圖形或圖形與文字的組合方式。任何公民的肖像權均屬本人所有,若想用其作為商標注冊,均需獲得本人的書面認可。如未獲得當事人的書面授權而將其肖像作為商標注冊,即構成注冊不當。

姓名權與肖像權類似,但在商標注冊方面主要考慮名人的姓名權(包括筆名),這是由于我國人口眾多,重名率較高的原因,所以姓名權的保護要以姓名的社會影響度或注冊的善意或惡意而進行個案評審。

著作權與商標的交叉,一般是指在該著作中獨創(chuàng)的受著作權保護的特殊的表現(xiàn)形式被作為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審查中保護的廠商字號機一般是指具有獨創(chuàng)性并為公眾熟知的廠商字號,而不是一般的普通廠商字號。

原產(chǎn)地名稱不能獨家占有作為商標注冊,也不能在易使消費者與原產(chǎn)地名稱發(fā)生聯(lián)系的商標或服務上作為商標注冊。如“科涅特”為法國著名的葡萄酒原產(chǎn)地名稱,若有人將其作為飲料上的商標進行注冊,即構成注冊不當。

5)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有些商標雖不是公眾熟知的商標,但具有獨創(chuàng)性,又有一定的使用歷史或較廣的使用范圍,所有人為宣傳該商標投入了大量的廣告費用,但未能及時進行注冊,被同行業(yè)或同地域的他人搶先注冊,這是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的。

對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在實踐中還會出現(xiàn)其他情況,商標評審委員會將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認定、評審。如丑化他人公眾熟知商標進行注冊的,違反我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取得注冊的以及違反我國的其他法律法規(guī)取得注冊的等等。

另外,轉讓不當?shù)淖陨虡艘鄬僮圆划斏虡恕?

根據(jù)《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受讓人必須符合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guī)定,即必須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如未一并辦理而留下部分權利,任何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認定轉讓注冊不當,以撤銷其轉讓。

轉讓人用藥品、煙草制品的注冊商標的,受讓人應當提供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給的證明文件或者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生產(chǎn)的證明文件。如上述有關證明文件失效而未經(jīng)發(fā)現(xiàn)或偽造涂改了有關證明文件而獲準轉讓的注冊商標,即屬轉讓注冊不當商標。

有些商標具有地域描述性,易使人聯(lián)想到產(chǎn)地。當轉讓人與受讓人所處地域不同時,該商標轉讓之后,會使消費者發(fā)生產(chǎn)地誤認,從而造成不良影響。此類商標若批準轉讓也構成轉讓注冊不當。

總之,注冊商標轉讓后產(chǎn)生誤認、混淆或不良影響的均屬轉讓注冊不當商標。

3.商標注冊不當?shù)某蜂N程序

1、提出商標注冊不當?shù)姆梢罁?jù):《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2、申請人資格:任何單位或個人。

3、申請時限:應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對于頒布之前發(fā)生的行為不具有溯及力的原則,劃定的申請時限。我們法律法規(guī)的不足是,對于注冊商標提出注冊不當撤銷申請,沒有限定申請人應自注冊之日起多長時間內提出,不利于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一個商標不管注冊歷史多長,都可以申請撤銷,將導致法律缺乏嚴肅性,發(fā)現(xiàn)問題可以不及時提,什么時間想提才提;也將導致商標注冊的不穩(wěn)定性、企業(yè)不好大膽地宣傳。不利于商標戰(zhàn)略策略的建立和實施。

4、申請書件:

  • 提交《撤銷注冊不當商標申請書》兩份,并載明理由;
  • 提供有關證據(jù)。

5、規(guī)費:申請費,若申請延期,則需交納延期費。

6、征求被申請人(即商標注冊人)意見:商標評審委員會將《撤銷注冊不當商標申請書》副本寄送被申請人,限定被申請人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在作出答辯。被申請人拒絕或者超過時限答辯,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正常進行。

7、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案件的審理:根據(jù)《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商標評審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獨立行使裁決權,平等地對待當事人雙方,以事實為根據(jù),法律為準繩,公平地進行裁定。

首先,商標評審委員會指定專人準備材料,熟悉案情,承辦案件,提請委員會審理。對于復雜或疑難案件,報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批準,召開案件聽證調查、專家咨詢會。然后,由案件承辦人向合議組或商標評審委員會介紹案情。根據(jù)委員討論的意見和表決結果,擬定裁定書。

《商標注冊不當裁定書》分年度編定評審序號。分案由、申請人理由、被申請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事實及法律依據(jù)和結論等五個部分。最后,注明裁定日期。

8、商標局依職權撤銷注冊不當商標

依據(jù)《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商標局認為商標注冊不當?shù)?,也可以依職權予以撤銷。

商標審查有其法定的標準和客觀的條件,但審查工作畢竟是由人來操作進行的。人的主觀認識、人的閱歷和能力是不同的,同時,受時間、空間等條件的局限,出現(xiàn)審查失誤,出現(xiàn)受蒙蔽和欺騙的情況是難免的。因此,《商標法》規(guī)定了確權的補救撤銷。如異議、異議復審程序、爭議及注冊不當程序等。

允許商標審查中出現(xiàn)錯誤,同時,也允許商標局主動改正自己發(fā)現(xiàn)的錯誤。這是《商標法》體現(xiàn)的實事求是和有錯必改的精神。

當商標局發(fā)現(xiàn)注冊不當商標時,應通知注冊人,聽其意見。當其意見與事實和法律相悖時,商標局可以做出書面決定,陳述事實和理由,引用《商標法》的規(guī)定做依據(jù),撤銷該注冊不當商標。

商標注冊人對于商標局以注冊不當為由撤銷商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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