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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供銷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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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物資供銷體制[1]

物資供銷體制是指物資經營業(yè)務的分工關系,即企業(yè)所需生產資料由誰供應,企業(yè)生產出來的生產資料產品由誰銷售。

2.物資供銷體制的分工形式[1]

物資供銷分工大體可采取三種形式:第一,產需直接見面,簽訂供貨合同。第二,由物資部門設立各種專業(yè)公司等負責供應。第三,地方管理物資(三類物資),自由采購。

3.物資供銷體制的規(guī)定[2]

物資供銷體制的具體規(guī)定物資流通領域內購銷環(huán)節(jié)的關系、權限分工和組織形式的制度。即規(guī)定企業(yè)的生產資料產品由誰銷售,怎樣銷售;企業(yè)所需生產資料由誰供應,怎樣供應的經營管理體制。

4.物資供銷體制的內容[2]

物資供銷體制包括供銷目錄和供銷關系兩個主要內容。供銷目錄是根據(jù)物資分配目錄的各大類物資具體列出的物資品種、規(guī)格、型號和技術條件的目錄。供銷關系,即供銷渠道,一般采取以下幾種形式:

  • 由國家物資部門負責物資的供應和產品的銷售;
  • 由生產部門負責組織其所屬企業(yè)所需物資的供應及其生產資料產品的銷售,即產、供、銷統(tǒng)一的辦法;

結合上述兩種形式,采取較為靈活的供銷形式。對通用的、用戶比較分散的物資,由物資部門負責供應和銷售;專用的。精度要求高、技術性能強、需要技術維修服務的機電產品,由生產部門來組織供銷。對一些批量較大、變化不大的物資,簽訂長期供貨合同,直達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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