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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好誘導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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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偏好誘導實驗概述

預期效用理論對個體偏好理性有一系列嚴格的公理化假定,而這些公理化假定在廣泛進行的彩票選擇實驗中受到了顯著的違背。但嚴格說來,這些檢驗性質(zhì)的實驗對個體偏好的探究是間接的。

那么,能否通過某種實驗機制直接顯示人類的偏好性質(zhì)呢?實驗經(jīng)濟學家在此方面進行了成功操作,即偏好誘導(preference elicitation)的實驗開展。 從經(jīng)濟學角度來說,個體偏好是從價值衡量中得到表征(representation)的,故偏好 誘導通常采取的是某種定價機制的實驗技術──也正因為如此,偏好誘導有時也稱作“價值誘導”(value elicitation)。

2.偏好誘導實驗的成就

偏好誘導實驗中的一個重要發(fā)現(xiàn)是“接受意愿”(willingness to accept)與“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間的巨大懸殊,即如果讓人們對某種經(jīng)濟利益進行定價,則其得到這種經(jīng)濟利益所愿支付的最大值,遠遠小于其放棄這種經(jīng)濟利益所愿接受的最小補償值。這方面的典型例證是“外部效應”問題。

譬如,在哈馬克和布朗(Hammack and Brown, 1974)進行的一項調(diào)查中,獵人對于獵場被毀所愿接受的補償額為1044美元,但僅愿支出247美元用于對獵場的保護使其免于毀壞?;舴蚵退箘e茲(Hoffman and Spitzer, 1990)等也在實驗中觀測到了這方面的現(xiàn)象。而從新古典經(jīng)濟學的觀點(如科斯定理)來說,財富的變動方向并不影響財富本身的價值,財產(chǎn)權利的初始安排與經(jīng)濟效率無關。顯然,這也是個體偏好方面的一個悖論。該悖論將使按經(jīng)濟學原理制定政策的決策者們感到無所適從??突↘netsch, 1989)將這種因為對物品的擁有,而在定價方面賣價高于買價的現(xiàn)象,稱之為“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

關于不確定性事件的偏好誘導,貝克爾、德古魯特及馬薩克(Becker, DeGroot, and Marschak, 1964)創(chuàng)立了一個相對簡單但卻十分有效的方法,該方法簡稱BDM,后被廣泛運用。具體來說,實驗者要求被試對某種彩票提出一個其所認為的等價于現(xiàn)金的賣價,然后以隨機方式在一定的價格區(qū)間中產(chǎn)生一個買價;當買價高于賣價時,則彩票賣出,被試相應獲得等于買價的現(xiàn)金收入;而當買價低于賣價時,則進行實際抽獎。顯然,BDM方法對風險情境下的偏好誘導借助的是定價機制,該定價機制通過一個隨機兌現(xiàn)的程序誘導出被試的風險態(tài)度。如果說同結果效應及同比率效應等實驗發(fā)現(xiàn)對預期效用模型提出的尚屬挑戰(zhàn),那么建立在偏好誘導基礎上偏好顛倒問題的實驗發(fā)現(xiàn)則對其形成了真正打擊。所謂“偏好顛倒”(preference reversals),即個體決策與偏好方面選擇與定價不一致的現(xiàn)象。該現(xiàn)象在70初被發(fā)現(xiàn),隨即獲得了廣泛證實,并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研究熱潮。考慮這樣一組彩票組合:

S5=($4, 35/36; -$1, 1/36) R5=($16, 11/36; -1.50, 25/36)

實驗表明,當被試在S5與R5中進行選擇時,絕大多數(shù)選擇S5;而在對S5與R5進行最低定價(采用BDM方式)時,絕大多數(shù)被試對R5的定價高于S5。這就是著名的偏好顛倒現(xiàn)象。該現(xiàn)象最初由心理學家利希滕斯坦與斯洛維克(Lichtenstein and Slovic, 1971)在反復實驗的基礎上發(fā)現(xiàn);為驗證其準確性,他們甚至在拉斯維加斯賭場利用賭場老手進行了實際研究。而幾乎同時,另一位心理學家林德曼(Lindman, 1971)也提出了同樣的實驗發(fā)現(xiàn)。

偏好顛倒的實驗發(fā)現(xiàn)令經(jīng)濟學界震驚,最初也遭受到很大程度的懷疑。而隨著進一步的實驗驗證工作的開展,這方面的疑慮幾乎消失。進一步的實驗驗證是相當廣泛與嚴格的。譬如,格雷瑟和普洛特(Grether and Plott, 1979)曾對利希滕斯坦等人的實驗持有多達13條的疑問,并在自己的實驗中盡可能嚴格地對各種實驗條件進行控制與測試,如采用真實激勵,控制財富效應,排除收入效應與替代效應,檢測策略性反應即討價還價效應,甚至采用不同的概率器等,而結果則是仍然觀察到偏好顛倒現(xiàn)象的普遍存在。對于偏好顛倒的討論是相當廣泛的,盡管在其產(chǎn)生原因及機制方面有不同看法,但正如特維斯基和薩勒(Thaler)(1990)所說,它幾乎違背了經(jīng)濟學中關于偏好的所有原則。看來,標準理論對其是束手無策的。格雷瑟和普洛特(1979)甚至悲觀地宣稱:偏好顛倒現(xiàn)象讓人覺得,哪怕最簡單的人類選擇行為,都不存在任何種類的最優(yōu)化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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