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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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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自我控股

自我控股是指公司的發(fā)起組建人或其后繼大股東為了避免公司被他人收購,而掌握一定量的股票以達到對公司的控股地位。

2.自我控股的方式

1、在一開始設(shè)置公司股權(quán)時就讓自己控有公司的“足量”股權(quán)。我國法律和政策要求某些行業(yè)(主要是與國計民生關(guān)系重大的行業(yè))的上市公司,要由國家(政府)控股,就屬這種情況。

2、通過增持股份加大持股比例來達到控股地位,其目的就是為了鞏固自己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3.自我控股的程度

自我控股如果達到51%的比例,那么敵意收購不再可能發(fā)生,收購與反收購問題不復存在。一般地說,在股權(quán)分散的情況下,對一個公司持有25%左右的股權(quán)就能控制該公司。

但從理論上說,只要持股比例低于50%,敵意收購就可能發(fā)生,公司就要面臨反收購問題。一個股東對自己控制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越大,該上市公司被收購的風險就越小,當持股比例大到51%時,被敵意收購的風險為零。那么在51%以下,該持股多少比例才為最佳“點位”呢?這要視控股股東目標公司的具體情況而定。持股比例太小,難以收到“足夠”的反收購效果;持股比例太大,則會過量“套牢”資金。合適的持股比例點位應是這兩方面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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