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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收入

百科 > 損益類科目 > 租賃收入

1.什么是租賃收入

租賃收入又稱租金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2.租賃收入的實現

租賃收入的確認,一般應于租金已經收到,或者取得了獲取租金收入憑據時,確認租金收入的實現。

3.租金收入的確認[1]

企業(yè)租金收入,包括企業(yè)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和其他特許權以外的資產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應全額計入收人總額,按以下原則確認收人:

一、收入時間確認的原則

企業(yè)租金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收入,計人收入總額:一是相關的經濟利益預計將流入企業(yè);二是收人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對于一次收到多年租金的,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確認收人的實現。

二、收入金額確認的原則

企業(yè)租金收入金額,按照有關租賃合同或協議約定的租金全額確定。

4.租賃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次性收取或支付租賃費的處理:納稅人超過一年以上租賃期,一次收取的租賃費,出租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分期計算收入,承租方應相應分期攤銷租賃費。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租賃)確認的租賃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租賃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yè)確認的租賃收入,借記“未實現融資收益”、“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取得或有租金,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5.租賃收入的舉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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