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單
1.什么是鐵路運單
當通過國際鐵路辦理貨物運輸時,在發(fā)運站由承運人加蓋日戳簽發(fā)的運單叫“鐵路運單”。鐵路運單是由鐵路運輸承運人簽發(fā)的貨運單據(jù),是收、發(fā)貨人同鐵路之間的運輸契約。
鐵路運單一律以目的地收貨人作記名抬頭,一式兩份。正本隨貨物同行,到目的地交收貨人作為提貨通知;副本交托運人作為收到托運貨物的收據(jù)。在貨物尚未到達目的地之前,托運人可憑運單副本指示承運人停運,或將貨物運給另一個收貨人。
鐵路運單只是運輸合約和貨物收據(jù),不是物權憑證,但在托收或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托運人可憑運單副本辦理托收或議付。
2.鐵路運單的類型
鐵路運輸可分為國際鐵路聯(lián)運和國內鐵路運輸兩種方式,前者使用國際鐵路聯(lián)運運單,后者使用國內鐵路運單。通過鐵路對港、澳出口貨物時,由于國內鐵路運單不能作為對外結匯的憑證,故使用“承運貨物收據(jù)”這種特定性質和格式的單據(jù)。
1、國際鐵路貨物聯(lián)運運單
國際鐵路貨物聯(lián)運所使用的運單是鐵路與貨主間締結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此運單正本從始發(fā)站隨同貨物附送至終點站并交給收貨人是鐵路同貨主之間交接貨物,核收運雜費用和處理索賠與理賠的依據(jù)。運單副本是賣方憑以向銀行結算貨款的主要證件。
承運貨物收據(jù)既是承運人出具的貨物收據(jù),也是承運人與托運人簽訂的運輸契約的證明。中國內地通過鐵路運往港、澳地區(qū)的出口貨物,一般委托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承辦。當出口貨物裝車發(fā)運后,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即簽發(fā)承運貨物收據(jù)交給托運人,作為對外辦理結匯的憑證。承運貨物收據(jù)只有第一聯(lián)為正本,反面印有“承運簡章”,載明承運人的責任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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