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

邊際生產力

百科 > 經濟術語 > 邊際生產力

1.什么是邊際生產力[1]

邊際生產力是指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追加的最后一個單位的生產要素所增加的產量或收益。邊際生產力的概念是德國經濟學家屠能在1826年首先提出,并應用于生產和分配理論。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經濟學家克拉克把它的含義進一步系統(tǒng)化,并首先創(chuàng)立了邊際生產力這個術語。

如果使用兩種生產要素生產出一定的產品,那么,一種生產要素的數(shù)量固定不變,而繼續(xù)追加另一生產要素。每追加一單位生產要素的生產力將會遞減,這就是邊際生產力遞減規(guī)律,稱為邊際收益遞減規(guī)律。

在不斷增加的某種生產要素的各個單位中,任何一個生產要素單位提供的生產率都可以說是邊際生產力。例如,如果廠商所增加的生產要素是五個,那么第五個要素單位的生產率便是該要素的邊際生產力。

如果以實物來表示某要素的邊際生產力,則可稱為該要素的邊際實物產量或邊際物質產品(Marginal Physical Product),記作MPP。如果以收益來表示某要素的邊際生產力,則可稱作該要素的邊際收益產量或邊際收益產品(Marginal Revenue Product),記作MRP。邊際收益產量考慮了價格因素,是用貨幣單位來表示的邊際實物產量,因此
MRP=MPP·MR

式中MR表示邊際收益。某一要素的邊際收益產量就是該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力,在其它生產要素不變的條件下,邊際收益產量也是遞減的。

在完全競爭的產品市場上,廠商可以按既定的價格出售任何數(shù)量的產品,邊際收益MR等于平均收益AR,所以邊際收益產量等于邊際產值(Value of Marginal Physical Product),邊際產值就是邊際實物產品與產品價格的乘積,即VMP=MPP·P。

評論  |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