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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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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詳細審計

詳細審計是指對審計對象總體中的全部項目進行審計,并根據(jù)審計結(jié)果形成審計意見。

2.詳細審計的適用情況

適用于詳細審計的情況包括:

①以檢查總體完整性為目的的;

②審計事項總體數(shù)量較少的;

③單筆業(yè)務金額超過重要性水平的;

④可接受檢查風險過低或要求審計保證程度過高的;

⑤有特殊風險或需要特別關(guān)注的事項;

⑥使用審計抽樣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

3.全部審計與詳細審計的區(qū)別

全部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審計期內(nèi)的全部財務收支及有關(guān)經(jīng)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全部審計不同于詳細審計,詳細審計是抽樣審計的對稱,屬于一種審計方法,是指對被審計對象涉及的所有賬、證、表等資料逐一審查的方法,而全部審計則是審計的一種類別。進行全部審計時既可用詳細審計的方法,也可用抽樣審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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