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限制性債權
1.什么是非限制性債權
非限制性債權是指責任主體根據(jù)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法律不能享有責任限制利益的債權。是限制性債權的例外。國際公約和各國海商法一般都規(guī)定,救助報酬、船方共同海損分攤、船員工資、因油污及核能損害引起的索賠都屬于非限制性債權。
2.非限制性債權的內容
根據(jù)《海商法》第208條的規(guī)定,非限制性債權包括以下五種:
1.對救助款項或者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
2.中國參加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guī)定的油污損害的賠償請求;
3.中國參加的《國際核能損害責任限制公約》規(guī)定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
4.核動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損害的賠償請求;
5.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賠償請求,根據(jù)調整勞務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對該類賠償請求無權限制賠償責任,或者該項法律作出了高于海商法規(guī)定的賠償限額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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