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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匯

1.什么是逆匯

逆匯(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出票法,是指由收款人(債權(quán)人)出票,通過銀行委托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匯票上所列款項的一種支付方式。由于這種方式的資金流向與信用工具的傳遞方向相反,就稱之為“逆匯”。

逆匯是國際貿(mào)易支付中廣泛使用的一種方式。在國際貿(mào)易中,買賣雙方簽定合同后,由出口商發(fā)出商品、開立匯票、向進口商收取貨款。

對外匯銀行來說,在逆匯方式下,客戶向銀行賣出匯票,等于銀行付出本幣,買進外匯。外匯銀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應通知其國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當日匯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額的外幣并歸入其開在國外銀行的外匯賬產(chǎn)上。其結(jié)果,該銀行國內(nèi)本幣存款賬戶余額減少了,而在其外幣存款賬戶上卻增加了相應的外幣金額。

2.逆匯的特點

逆匯的特點是資金流向和結(jié)算支付工具的流向不相同。(如托收、信用證)

3.逆匯的運作流程

逆匯的運作流程

4.逆匯的形式

按照逆匯方式下的信用形式不同,分為

  • 托收

托收是由債權(quán)人(出口商)主動向國外債務人(進口商)開立匯票,并委托本地外匯銀行通過其國外分行或代理行,向債務人收取款項的一種結(jié)算方式。

托收按有無附有貨運單據(jù),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 信用證方式

信用證的基本種類如下:

  • 根據(jù)是否附有貨運單據(jù),可分為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
  • 根據(jù)開證行對信用證所承擔的責任,可分為可撤消信用證和不可撤消信用證;
  • 根據(jù)信用證有無開證行以外的其他銀行保兌,可分為保兌信用證和不保兌信用證;
  • 根據(jù)受益人使用信用證的權(quán)力能否轉(zhuǎn)讓,可分為可轉(zhuǎn)讓信用證和不可轉(zhuǎn)讓信用證;
  • 其他還有即期信用證和遠期信用證、循環(huán)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和背對背信用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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