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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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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統(tǒng)計指數

指數的編制是從物價的變動產生的。18世紀中葉,由于金銀大量流人歐洲,歐洲的物價飛漲,引起社會不安,于是產生了反映物價變動的要求,這就是物價指數產生的根源。有些指數,如消費品價格指數、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人們的日常生活休戚相關;有些指數,如生產資料價格指數、股票價格指數等,則直接影響人們的投資活動,成為社會經濟的晴雨表。

指數作為一種對比性的統(tǒng)計指標具有相對數的形式,通常表現(xiàn)為百分數。它表明:若把作為對比基準的水平(基數)視為100,則所要考察的現(xiàn)象水平相當于基數的多少。譬如,已知某年全國的零售物價指數為105%,這就表示:若將基期年份(通常為上年)的一般價格水平看成是100%,則當年全國的價格水平就相當于基年的105%,或者說,當年的價格上漲了5%。

從對比性質來看,指數通常是不同時間的現(xiàn)象水平的對比,它表明現(xiàn)象在時間上的變動情況(動態(tài))。此外,指數還可以是不同空間(如不同國家、地區(qū)、部門、企業(yè)等)的現(xiàn)象水平的對比,或者,是現(xiàn)象的實際水平與計劃(規(guī)劃或目標)水平的對比,這些可以看成是動態(tài)對比指數方法的拓展??梢姡笖翟?a href="/wiki/%E7%BB%8F%E6%B5%8E%E5%88%86%E6%9E%90" title="經濟分析">經濟分析上具有十分廣闊的應用領域。

迄今為止,統(tǒng)計界認為,統(tǒng)計指數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指數是泛指社會經濟現(xiàn)象數量變動的比較指標,即用來表明同類現(xiàn)象在不同空間、不同時間、實際與計劃對比變動情況的相對數。狹義指數僅指反映不能直接相加的復雜社會經濟現(xiàn)象在數量上綜合變動情況的相對數。例如,要說明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qū)商品價格綜合變動情況,由于各種商品的經濟用途、規(guī)格、型號、計量單位等不同,不能直接將各種商品的價格簡單對比,而要解決這種復雜經濟總體各要素相加問題,就要編制統(tǒng)計指數綜合反映它們的變動情況。

2.統(tǒng)計指數的性質

正確應用指數的統(tǒng)計方法,必須要對指數性質有深刻的了解,概括地講,指數具有以下性質。

1、相對性

指數是總體各變量在不同場合下對比形成的相對數,它可以度量一個變量在不同時間或不同空間的相對變化,如一種商品的價格指數或數量指數,這種指數稱為個體指數;它也可用于反映一組變量的綜合變動,如消費價格指數反映一組指定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變動水平,這種指數稱為綜合指數??傮w變量在不同時間上對比形成的指數稱為時間性指數,在不同空間上對比形成的指數稱為區(qū)域性指數。

2、綜合性

指數是反映一組變量在不同場合下的綜合變動水平,這是就狹義的指數而言的,它也是指數理論和方法的核心問題。實際中所計算的主要是這種指數。沒有綜合性,指數就不可能發(fā)展成為一種獨立的理論和方法論體系。綜合性說明指數是一種特殊的相對數,它是由一組變量或項目綜合對比形成的。比如,由若干種商品和服務構成的一組消費項目,通過綜合后計算價格指數,以反映消費價格的綜合變動水平。

3、平均性

指數是總體水平的一個代表性數值。平均性的含義有二:一是指數進行比較的綜合數量是作為個別量的一個代表,這本身就具有平均的性質;二是兩個綜合量對比形成的指數反映了個別量的平均變動水平,比如物價指數反映了多種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的平均變動水平。

3.統(tǒng)計指數的作用

1、綜合反映社會經濟現(xiàn)象總變動方向及變動幅度

在統(tǒng)計實踐中,經常要研究多種商品或產品的價格綜合變動情況,多種商品的銷售量或產品產量的總變動,多種產品的成本總變動,多種股票價格綜合變動等。這類問題由于各種商品或產品的使用價值不同、各種股票價格漲跌幅度和成交量不同,所研究總體中的各個個體不能直接相加。指數法的首要任務,就是把不能直接相加總的現(xiàn)象過渡到可以加總對比,從而反映復雜經濟現(xiàn)象的總變動方向及變動幅度。

2、分析現(xiàn)象總變動中各因素變動的影響方向及影響程度

利用指數體系理論可以測定復雜社會經濟現(xiàn)象總變動中,各構成因素的變動對現(xiàn)象總變動的影響情況,并對經濟現(xiàn)象變化作綜合評價。任何一個復雜現(xiàn)象都是由多個因子構成的,如:

銷售額=價格×銷售量

又如影響利潤總額變化的各種因素有產品產量、產品銷售量、產品成本、產品銷售價格等。運用指數法編制商品零售價格指數和零售量指數,可分析它們的變動對商品零售總額變動的影響。編制產品產量指數、產品銷售量指數、產品成本指數和產品銷售價格指數等并分別對它們進行測定,根據各因素變動影響,可綜合評價利潤總額變動的情況。

3、反映同類現(xiàn)象變動趨勢

編制一系列反映同類現(xiàn)象變動情況的指數形成指數數列,可以反映被研究現(xiàn)象的變動趨勢。例如,根據1980-2002年共23年的零售商品價格資料,編制22個環(huán)比價格指數,從而構成價格指數數列。這樣,就可以揭示價格的變動趨勢,研究物價變動對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影響程度。 此外,利用統(tǒng)計指數還可以進行地區(qū)經濟綜合評價、對比,研究計劃執(zhí)行情況。

4.統(tǒng)計指數的基本問題

編制總指數可以考慮兩種方式。一是先綜合后對比,二是先對比后平均。

1、先綜合、后對比的方式

如果我們知道某幾種商品價格和銷售量資料,研究全部商品的價格和銷售量變動情況。首先將各種商品的價格或銷售量資料加總起來,然后通過對比得到相應的總指數,這種方法通常稱為綜合(總和)指數法。此時我們會遇到這樣兩個問題:

一是不同商品的數量和價格不能直接加總,或者說,直接加總的結果沒有實際經濟含義。

二是簡單綜合法編制的指數明顯地受到商品計量單位的影響。

因此,簡單綜合指數難以成為現(xiàn)象變動程度的一種客觀測度,因為不同商品的價格或銷售量都是“不同度量”的現(xiàn)象,它們構成了不能直接加總的“復雜現(xiàn)象總體”,倘若不解決有關現(xiàn)象的同度量問題就將其直接加總,顯然難以得到適當的指數計算結果。

2、先對比、后平均的方式

首先將各種商品的價格或銷售量資料進行對比(計算個體指數),然后通過個體指數的平均得到相應的總指數,這種方法通常稱為“平均指數法”。這樣當我們將各種商品的個體指數作簡單平均時,沒有適當地考慮不同商品的重要性程度。

經濟分析的角度看,各種商品的重要性程度是有差異的,簡單平均指數不能反映這種差異,因而難以滿足分析的要求。

歸納起來,簡單綜合指數與簡單平均指數都存在方法上的缺陷。但是,迄今為止,綜合指數法與平均指數法仍然是編制統(tǒng)計指數的兩個基本方法。

為了運用綜合法編制總指數,必須首先考慮被比較的諸現(xiàn)象是否同度量、怎樣同度量的問題;因此說:編制綜合指數的基本問題是“同度量”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就是編制加權綜合指數。而為了運用平均法編制總指數,又必須首先考慮被比較諸現(xiàn)象的重要性程度是否相同、怎樣衡量的問題(此外,還有選擇何種平均數形式的問題);因此說,編制平均指數的基本問題之一是合理加權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就是編制加權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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