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票據貼現
1.什么是應收票據貼現
應收票據貼現是指企業(yè)以未到期應收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銀行按票據的應收金額扣除一定期間的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企業(yè)的籌資行為。
2.應收票據貼現的類型
應收票據的貼現一般有兩種情形:
一種是帶追索權貼現;
所謂追索權,是指企業(yè)在轉讓應收款項的情況下,接受方在應收款項拒付或逾期支付時,向應收款項轉讓方索取應收金額的權利。帶追索權貼現時,貼現企業(yè)因背書而在法律上負有連帶償債責任,這種責任可能發(fā)生,也可能不發(fā)生;可能是部分的,也可能是全部的。
一種是不帶追索權貼現。
不帶追索權貼現時,票據一經貼現,企業(yè)將應收票據上的風險(不可收回賬款的可能性)和未來經濟利益全部轉讓給銀行,企業(yè)貼現所得收人與票據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目前我國應收票據的貼現一般都帶有追索權,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方法,貼現后直接轉銷“應收票據”科目,不再單獨設置會計科目反映或有負債,而是將這項潛在的債務責任在資產負債表附注中加以說明。
3.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
應收票據貼現的計算過程可概括為以下四個步驟:
第一步:計算應收票據到期值
第二步:計算貼現利息
貼現利息:到期值×貼現率÷360×貼現日數
其中:貼現日數=票據期限-已持有票據期限
第三步:計算貼現收入
貼現收入=到期值-貼現利息
第四步: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貼現收入)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小于票據面值的差額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大于票據面值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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