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費
1.什么是可行性研究費
可行性研究費是指建設項目在建設前期因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而發(fā)生的費用。
2.可行性研究費的計算 [1]
可行性研究費的計算方法如下。
①依據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計算,或按照《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收費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的規(guī)定計算。
②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參照編制項目建議書收費標準并司適當調整。
3.可行性研究費的核算
在建設單位會計中,在“待攤投資”帳戶下設置“可行性研究費”明細帳戶核算,此項費用最終攤入交付使用財產成本中。經過可行性研究決定取消的項目所發(fā)生的費用,應按規(guī)定從本科目轉入“應核銷投資”帳戶。
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應在“其他投資”帳戶核算,不在“待攤投資——可行性研究費”帳戶核算。
1983年9月30日頒發(fā)的國營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待攤投資”科目增設“可行性研究 費”明細科目。1985年3月5日,國家計劃委員會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頒發(fā)的《關于工程建設其他費用項目劃分的暫行規(guī)定》,將可行性研究費列入“勘察設計費”。1986年12月日頒發(fā)的會計制度,仍沿用1983年頒發(fā)的會計制度關于可行性研究費的核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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