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
1.什么是公司公章
所謂公司公章,是指將公司名稱刻制于其上的固體物。
2.公司公章的功能
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是公司的名稱,公司公章上的印文與蓋章后留在紙張等書面載體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因此,公司公章的使用(蓋章)就等于公司的簽名,蓋章的效力就等于簽名的效力。基于公司公章的上述特性,可以看出公司公章的使用是基于公司公章的證明功能:
1、證明行為人的身份;
2、證明行為人的意思表示。
3.公司公章的效力
具體而言,公司公章具有如下主要的效力:
1、確認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公司在以書面形式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時,記載意思內(nèi)容的書面文件必須有簽名或蓋章,一是表明該意思為公司所表示,二是表明該意思有產(chǎn)生私法上效果之目的,三是表明公司愿為該意思承擔責任。一份書面文件內(nèi)容上雖然體現(xiàn)為民事法律行為,但不能與任何一個簽名或印章相聯(lián)系,該份書面文件便不能認定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書面形式,因為無法確定作出民事法律行為的當事人。
2、證明行為主體。公司在一份書面文件上使用公章,不僅表明該書面文件是公司的意思表示,而且表明該意思由公司作出。由于公司公章上的印文與蓋章后留在紙張等書面載體上的印文具有同一性,以及公司公章由公司控制和支配,所以,以書面形式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推定為加蓋公章的公司。
3、區(qū)別主體。公司是一個組織體,自身不能實施簽字行為,其簽字或蓋章行為,需要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因此,公司公章能區(qū)別民事法律行為的主體:由于蓋章等同于公司簽字,是公司行為,因此,在由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的書面文件上加蓋公司公章,該蓋章行為盡管形式上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行使,但性質(zhì)上是公司行為,對代表人或代理人而言是職務行為,而不是個人行為。
4.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
二、 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jīng)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后,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jù)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jīng)總經(jīng)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nèi)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jīng)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jié)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后出現(xiàn)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guī)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