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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兌付證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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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代理兌付證券款

代理兌付證券款是指公司接受委托代理兌付證券收到的兌付資金。

2.代理兌付證券款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證券、銀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兌付證券收到的兌付資金。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單位和證券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代理兌付證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yè)兌付記名證券,收到委托單位的兌付資金,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客戶交來的證券,按兌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xiàn)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兌付無記名證券的,還應通過“代理兌付證券”科目核算。

(二)收取代理兌付證券手續(xù)費收入,向委托單位單獨收取的,按應收或已收取的手續(xù)費,借記“應收手續(xù)費及傭金”等科目,貸記“手續(xù)費及傭金收入”科目。 手續(xù)費與兌付款一并匯入的,在收到款項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應兌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事先取得的手續(xù)費,貸記“其他應付款——預收代理兌付證券手續(xù)費”科目。兌付證券業(yè)務完成后確認手續(xù)費收入,借記“其他應付款——預收代理兌付證券手續(xù)費”科目,貸記“手續(xù)費及傭金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已收到但尚未兌付的代理兌付證券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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