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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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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日工資

日工資是指當月的計薪日,是指國家規(guī)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2.日工資的計算

勞動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關(guān)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時間的計算,一些機構(gòu)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但他們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yīng)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制度工作日”規(guī)定的工作小時數(shù)即為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這一概念是判斷加班的一個重要依據(jù)。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jié)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jié)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shù):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于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shù),在工資發(fā)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guān),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shù)相關(guān)。

月計薪天數(shù)、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jié)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8小時)

加班費計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資3000元,春節(jié)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費計算如下:

前3天為法定節(jié)假日,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300%;

后4天為雙休日調(diào)整的,公司可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每天加班費為3000÷21.75×200%;

以上兩項總計: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無其他加班,工資總計: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費只與“制度計薪日”或日工資有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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