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花旗銀行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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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花旗銀行財團(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Financial Group)美國十大財團之一。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是戰(zhàn)后興起的東部大財團。歷史雖短,但其控制的資產總額已超過幾家老財團,躍居十大財團的前列。該財團以第一花旗銀行為核心,依靠它的巨額資金,向軍火工業(yè)(如火箭、導彈以及飛機等)和民用工業(yè)(如電子、化工、石油以及有色冶金等)擴張勢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業(yè)和大公司。它也是對外擴張最活躍的財團之一。
第一花旗銀行的前身是創(chuàng)立于1812年的紐約花旗銀行,該行為華爾街最老的銀行之一。至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受斯蒂爾曼和洛克菲勒兩大家族的控制,作為標準石油系統(tǒng)(美孚石油系統(tǒng))資金調度中心,并因此獲得迅速發(fā)展。30年代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打擊,業(yè)務一蹶不振。在50年代發(fā)生的企業(yè)兼并浪潮中,它又重新活躍起來,1955年與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合并,更名為紐約第一花旗銀行,1962年改用現(xiàn)名。以該銀行為核心形成了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擠入美國十大財團的行列。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所以發(fā)展得如此迅速,主要是由于該財團的經濟實力是由第一花旗銀行同與軍火生產有密切關系的大公司和大企業(yè)所構成。它所控制的從事軍火生產的波音公司和聯(lián)合飛機公司,除生產大型民航客機外,歷來都是美國主要的軍火承包商,主要承包噴氣式轟炸機、民兵Ⅲ洲際導彈、阿波羅計劃以及制造火箭和宇宙空間發(fā)射器等軍用產品,每年從軍事訂貨中獲得驚人的高額利潤。財團所屬其他企業(yè)還有大西洋里奇菲爾德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菲利普斯石油公司 (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施樂公司、明尼蘇達采礦與制造公司、履帶拖拉機公司(與摩根財團和杜邦財團共同控制)以及生產電子計算機的國民現(xiàn)金出納機公司。在商業(yè)方面則有彭尼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和珠寶商店(與芝加哥財團共同控制)。上述企業(yè)都在國內外居于壟斷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