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
1.什么是侵權
根據(jù)《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侵權行為一般是指行為人由于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chǎn)、人身,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行為人雖無過錯,但法律特別規(guī)定應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其他侵害行為,也屬于侵權行為。
2.侵權行為的分類
從構成要件區(qū)分,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
一般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有過錯直接致人損害,因此適用民法上的一般責任條款的行為。這是最常見的侵權行為,例如行為人故意損壞他人財產(chǎn),故意損傷他人身體等。
特殊侵權行為指行為雖無過錯,但他人的損害確系與行為人有關的行為、事件或特別原因所致,因此適用民法上的特別責任條款或民事特別法的規(guī)定應負民事責任的行為。
《民法通則》規(guī)定了以下幾種特別侵權行為:
(1)國家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2)因產(chǎn)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chǎn)、人身損害;
(3)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huán)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
(4)違反國家保護環(huán)境防止污染的規(guī)定,污染環(huán)境造成他人損害;
(5)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底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
(6)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
(7)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侵權民事責任的一般構成要件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陀^要件指要有侵權損害事實,加害行為的違法性,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主觀要件指行為需有行為能力,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對于特殊侵權的民事責任,則實行無過錯原則。即不管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只要其行為造成損害結果的,均要承擔民事責任。
3.侵權與犯罪的比較
侵權是對某個人的民事違法行為;而犯罪,則是違反國家所保障之利益之規(guī)定,對個人,社會或國家的違法行為。
二者主觀過錯方面存有較大差異。侵權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而且通常只需認識到自己可歸責性即可,并不需要認識到自己行為所可能帶來的實際損害。而刑法上的過失不僅僅要認識到自己行為可歸責性(違法性),還要意識到自己行為可能引起的危害結果。但是侵權行為法和刑法有著很大的相似性,最大的相似點是它們都侵犯的對象都是某種權利。正是基于這一點,在美國刑法和侵權法的區(qū)別不大。從這個以上來說,結合侵權行為法與刑法一起學習,會整個憲法中的權利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從刑法的歷史來看,刑法是從侵權法脫胎而出的。
4.侵權行為責任與契約責任
侵權行為法調整的是一般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一般保護義務”),與契約法調整的是特定的相對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特別保護義務”)不同,因此在大陸法系(尤其是德國法)的發(fā)展過程中,比起適用范圍不斷膨脹的契約責任(例如締約過失責任、保護第三人效力契約、附隨義務與積極侵害債權理論),侵權責任做為一般保護義務一直以來都被嚴格限縮。
侵權行為法中義務人承擔的多為消極的不作為義務,而契約法中由于當事人的接觸因而其所承擔的往往是積極的義務。另外契約法中通常需要保護當事人之間的信任利益,而侵權法則無。從現(xiàn)有的中國法律實踐來看,二者的區(qū)別還在于,契約法所引起的違約責任是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shù)?,但是侵權可能會承擔精神賠償責任。
5.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侵權民事責任的概念
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chǎn),侵害他人財產(chǎn)、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侵權民事責任的特征
?、偾謾嗝袷仑熑问欠韶熑?,不是道義責任;
?、谇謾嘭熑问敲袷路韶熑尾皇切淌?、行政責任;
③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是財產(chǎn)責任;
?、芮謾嘭熑我匝a償性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