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遞交辭職后被要求繼續(xù)工作? nubess 2016年02月10日 我遞交了辭職申請書了,但是單位要求我再工作一個月才能離開,合理嗎? 跟帖 | 0條內容 添加圖片 發(fā)布 那他李 2016年02月10日 如果你是試用期員工,那不合理,試用期員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正式員工,那單位的要求是合理的。 回復 26 GuyGaoKing 2016年02月11日 一般就業(yè)合同上都有一條,如果要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交申請。你簽合同時都不看合同的內容嗎,企業(yè)招其他人來接替你的職務也需要一定時間,一般都是以一個月為期限,如果合同里已寫明,你也簽字了,不履行合約那就不是合理不合理,而是你違約了。 回復 25 微微宇宙 2016年02月11日 遞交辭職后要給公司一個月的時間招人交接你的工作。 回復 25
如果你是試用期員工,那不合理,試用期員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正式員工,那單位的要求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