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呂洪民受賄案,一審判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依法沒收其受賄犯罪所得,上繳國庫。呂洪民表示服判,不上訴。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