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誠地,非常痛心地,向鄧世平及其家人懺悔。對他的家人心靈上的創(chuàng)傷,我是無法彌補的。”鏡頭前,已年屆七旬的湖南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痛哭流涕。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操場埋尸案”主犯杜少平被執(zhí)行死刑一年后,相關保護傘,諸如新晃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等人交代案情的畫面,于近日獲得公開。
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收獲了豐碩戰(zhàn)果、達到了預期目標,成為黨的十九大以來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3月23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網(wǎng)上展覽館正式上線。網(wǎng)展包括“高位推動”“依法嚴懲”“打財斷血”“打傘破網(wǎng)”等10個主題展廳和1個影劇院,網(wǎng)友登陸shce.cctv.com或shce.chinapeace.gov.cn即可在線觀看。
作為此次專項斗爭中的標志性案件,“孫小果案”“操場埋尸案”的許多材料得到詳細披露,比如“中紀委給予云南高院原院長趙仕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決定”文件,孫小果保護傘受審的畫面等。
其中尤為引人關注的是“操場埋尸案”之中,湖南省紀委監(jiān)委拍攝的一段專題片。近6分多鐘的視頻披露了“黑老大”杜少平被抓獲、他指認現(xiàn)場、警方挖掘操場、楊軍講述來龍去脈等諸多畫面。
而且,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供述如何掩埋真相的畫面也有曝光。他說,自己得知外甥杜少平將鄧世平老師殺害后,找到自己的學生、時任新晃公安局政委的楊軍,以學校新造為名,向公安機關提出了暫緩開挖的請求。楊軍則在收到兩個紅包后,把案子往失蹤方向靠。
同時,黃炳松找到辦案干警劉洪波、曹日銓、陳守鈿和法醫(yī)鄧水生等人。他們在明知杜少平有重大嫌疑的情況下,仍然故意包庇,延緩對現(xiàn)場提取的血跡送檢,未按要求對疑似土坑深挖細查,隱瞞重要證據(jù)和線索。
于是,這樁發(fā)生在2003年1月的殺人案,直到2019年才真相大白,被隱藏了長達16年之久。
天日昭昭。2020年1月,遵照最高法命令,懷化中院對杜少平依法執(zhí)行死刑。黃炳松、楊軍等人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黃炳松在宣判現(xiàn)場也曾嚎啕大哭,高聲“我錯了”,如同在《忠誠與背叛》專題片之中那般,面目猙獰。
此前報道 新晃“操場埋尸案”劃上句號!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二審維持原判
2020年4月消息:“元兇”杜少平被執(zhí)行死刑2個多月后,湖南新晃“操場埋尸案”又有新進展。
9名公職人員被駁回上訴,其中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維持1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至此,這一震驚全國的掃黑除惡大案劃上句號,沉冤16年的鄧世平終于可以瞑目了。
2001年12月,黃炳松的外甥杜少平承攬了新晃一中400米操場土建工程。新晃一中委派總務處鄧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監(jiān)督工程質量。在施工過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質量等問題與鄧世平產(chǎn)生矛盾,對鄧世平懷恨在心。
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羅光忠在工程指揮部辦公室將鄧世平殺害,當晚二人將尸體掩埋于操場一土坑內,次日羅光忠指揮鏟車將土坑填平。
2019年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期間,此案大白于天下。2020年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懷化中院對“操場埋尸案”故意殺人罪犯杜少平依法執(zhí)行死刑。
此案共涉及10名公職人員。2019年12月30日,靖州法院一審對宣判:
對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原政委楊軍、新晃一中原校長黃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偵查員、法醫(yī)鄧水生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對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長劉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原副大隊長陳守鈿、原大隊長曹日銓、原偵查員陳領、新晃一中原辦公室主任楊榮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別判處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對懷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學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長蔣愛國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審宣判后,黃炳松、楊學文等9人不服,提出上訴。懷化中院經(jīng)二審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2020年,懷化中院采用遠程視頻宣判方式二審宣判,依法裁定駁回黃炳松、楊學文等9名上訴人的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按照此前通報,10名公職人員如何涉案的細節(jié),也得到了披露。具體來說如下——
鄧世平遇害后,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其妻及弟弟先后向新晃公安局報案。經(jīng)蔣愛國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銓為組長,陳守鈿、陳領為組員的專案組,劉洪波組織、領導、參與案件辦理。懷化市公安局鄧水生參與案件查證、指導,楊學文對案件的查處予以指導。
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杜少平與其舅舅黃炳松找到楊軍,為其包庇罪行,又伙同楊榮安多方請托、拉攏腐蝕相關公職人員,干擾、誤導、阻撓案件調查。
楊軍、黃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殺害鄧世平的兇手,相互勾結,共同故意包庇;鄧水生、劉洪波、曹日銓、陳守鈿、陳領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殺害鄧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辦案過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遲對現(xiàn)場提取血跡的送檢,未按上級要求對疑似埋尸的兩個土坑深挖清查,對相關證據(jù)不及時勘驗、送檢、查證,向上級匯報時隱瞞重要證據(jù)和線索,將案件定性為失蹤案,不予立案。
楊學文、蔣愛國在辦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請吃后,玩忽職守,不認真落實上級要求,輕信鄧水生、劉洪波等人的匯報,同意將鄧世平被害案以失蹤案處理,導致該案長期未被刑事立案偵查,殺害鄧世平的兇手杜少平、羅光忠長達十六年未受追訴,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