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昝春芳。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中新網(wǎng)西寧2月23日電 23日,西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召開,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昝春芳表示,該院依法審結了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昝春芳介紹,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66055件,審結60499件,同比上升10.9%和10.4%,分別占全省法院49.6%和49.0%,法官人均結案157.6件。
昝春芳介紹,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法院以“六清行動”為主攻方向,審結一審案件52件、二審案件40件,判處罪犯530人。審結了“3·20”“袁氏兄弟”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惡犯罪案件,有力提升了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據(jù)了解,“袁氏兄弟”案即2020年6月3日至7日,城中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袁某健、袁某浩等30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涉及的罪名有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13個,2名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三年,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被告人上訴后,二審法院依法維持了原判。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后,全市法院因時因勢調(diào)整工作重點,狠抓疫情防控和審判執(zhí)行,依法嚴懲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等犯罪,審結湟中茍某等涉疫犯罪案件5件,維護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審執(zhí)工作,線上審理案件2324件,調(diào)解糾紛1985件。
湟中茍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即2020年1月疫情期間,茍某從武漢乘坐火車返回西寧之后,茍某拒不執(zhí)行西寧市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隱瞞咳嗽發(fā)燒等癥狀,隨意走親訪友,致使900余人被整體隔離,3人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并住院治療。湟中區(qū)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7日公開審理了茍某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法院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判處被告人茍某有期徒刑一年。
此外,昝春芳說,全市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3022件,同比上升12.5%。聚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年豐公司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jīng)濟犯罪30件。
據(jù)悉,2020年11月16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青海年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集資詐騙一案。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單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向社會不特定人集資詐騙153639761.14元,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一審法院依法判處年豐公司罰金1000萬元,年豐公司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張惠明、郭麗紅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祁增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