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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冒充記者寫200封信敲詐上市公司高管 一審被判十年六個月

來源:網(wǎng)絡(luò)?2021-02-23

2月22日,裁判文書網(wǎng)公開了一起涉及多家A股上市公司高管的敲詐勒索案。湖南男子符某通過冒充記者,以揭露上市公司高管隱私為由,成功詐騙4家上市公司高管共134萬元。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期間,符某以敲詐勒索錢財為目的,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員照片等)并制作敲詐勒索信件200封,信件內(nèi)容聲稱掌握被敲詐勒索對象的私人秘密,并以此要挾被敲詐勒索對象向其持有的劉某某的銀行賬戶轉(zhuǎn)賬人民幣33.5萬元或人民幣35.2萬元。2020年4月12日9時許,被告人符某駕車至湖南省岳陽市郵局火車站支局將上述200封敲詐勒索信件同時投遞郵寄。

2020年4月15日到21日,奧普家居(603551)副總經(jīng)理吳某、泰林生物(300813)董事長葉某、廣大特材(688186)董事長徐某、瑞瑪工業(yè)(002976)董事長陳某分別收到符某郵寄的敲詐勒索信,收到信件后,上述四名上市公司高管均按照符某要求向其轉(zhuǎn)賬33.5萬元。其中,廣大特材董事長徐某、瑞瑪工業(yè)董事長陳某均是在收到信件當日便轉(zhuǎn)賬給符某。

看似敲詐順利的符某最終還是遭到了“硬茬”,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導(dǎo)(688222)董事長李某收到符某郵寄的敲詐勒索信件,在收到信件的第八天,也就是4月23日,李某選擇報案,未轉(zhuǎn)賬給符某。

2020年4月29日,符某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qū)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9日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由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同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qū)分局執(zhí)行逮捕。

成都市雙流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充新聞記者以揭露他人隱私的方式敲詐勒索多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鑒于符某如實供述并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賠部分贓款,在量刑時應(yīng)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成都市雙流區(qū)法院判決符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原標題:湖南一男子冒充記者寫200封信敲詐上市公司高管 一審被判十年六個月

值班主任:田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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