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話題#男子入職2小時猝死#
沖上熱搜
視頻來源:@021視頻
工人崗位上猝死
賠償金引發(fā)爭議
據(jù)@021視頻消息,2020年10月,上海金山朱涇某防護用品公司由于工期緊張,通過松江一中介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 。
李某當晚辦好手續(xù)后正式入職到崗,但兩個小時李某突然暈倒在地隨即不省人事。
事后,家屬要求公司給予一次性補償140萬元。 公司則認為李某僅到崗2小時,仍在“試工階段”,只能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適當補償。
調解情理法相容
認定工傷化解糾紛
雙方當事人一起來到金山區(qū)朱涇鎮(zhèn)調委會請求幫助。調解員分析說:“試工是了解應聘者的一種手段,但是我國勞動法律中并沒有試工這一法律概念。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判斷是否建立了勞動關系,是基于用工這個客觀事實。李某偉到崗工作2小時實際已與防護公司確立了勞動關系,而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權益受法律保護。”
死者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已經(jīng)形成。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經(jīng)過調解員的勸導,死者母親表示愿意適當退步,愿積極協(xié)助公司申請工傷認定,同時公司也一次性支付人道主義補償款。
原標題:男子入職2小時猝死,算工傷嗎
值班主任:田艷敏